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表彰座谈会召开
12月11日,我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表彰座谈会召开。会议传达了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表彰座谈会精神,表彰了我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先进集体和优秀作品,并就下一阶段的文艺创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近年来,全市宣传文化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了一批文艺精品。在第十届省“文艺精品工程”评选中,我市荣获“组织工作奖”,参评的戏剧《让我再叫一声妈》、电影《我和我的伙伴》、广播剧《片警王》、歌曲《齐鲁谣》和图书《国家记忆》获得“优秀作品奖”,全部门类均有作品入选,集中体现了近年来全市文艺创作成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贯彻好******在文艺座谈会上的***精神,将讲话精神落实到文艺创作生产实践中。把握正确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全面繁荣。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张润国参加座谈并讲话。(记者 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