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降费减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关于疫情防控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积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努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用暖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在疫情结束后补缴缓缴各项费用,保障企业基本用能需求。
二是实行优惠用电价格政策。落实省发改委有关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自2020年2月12日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缴高可靠性供电费。
三是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根据省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结合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将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3.28元/立方米调整为2.97元/立方米,调低0.31元/立方米。经初步测算,此次阶段性降价,全市相关企业可减轻用气负担6100万元。
四是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供电公司等部门,以“5G基站”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全面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整治行动。采取召开提醒告诫会、政策宣传、实地走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推动降电价政策落实。目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已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提醒告诫函》,并实地走访了部分转供电单位。
为保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下一步,市发改部门将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深入开展督导调研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价格自律,切实执行好各项价格政策,并指导各县区、开发区积极推进降费减负工作。同时,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