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树立人民医院为人民,“百姓医院·健康家园”的品牌形象,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意见》(鲁卫医发[2006]4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和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友范
副组长:张国庆、薄成收、刘丛华
成 员:陈士远、刘桂花、聂爱华、穆惠荣、李 岚、张洪芹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陈士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对惠民医疗服务和单病种最高限价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刘桂华、张洪芹同志任副主任,负责费用减免工作。
二、惠民医疗服务对象
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特困居民证(或乡镇民政出具的困难介绍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烈军属证及其它医院认可的特困人群,均可享受惠民医疗服务待遇。
三、惠民服务内容
(一)惠民门诊:实行“四免、十二减”优惠政策
四免:即免收专家挂号费(按普通门诊挂号)、急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
十二减:即心电图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肌电图检查费、动态心电、动态血压、骨密度测定、肺功能检测费、b超检查费、血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费、放射透视检查费等减免20%,甲类药品费减免10%。健康体检者减免40%。
(二)惠民病房(床):实行“五免、二十减”优惠政策
五免:住院空调费、住院暖气费、心电图检查费、尿液常规检查费、大便常规检查费。
二十减:血常规检查费、脑电图检查费、肌电图检查费、动态心电、动态血压、运动平板监测、骨密度测定、血电解质(钾、钠、氯、钙)测定费、x线透视费、血葡萄糖测定费、肺功能检测费等减免20%,消化道钡透、内镜检查、磁共振、彩超检查费、肾功能检查费、血***标志物、拍片费、甲类药品费减免10%,住院治疗费用减免20%。
(三)保持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凡遇急、重、危和三无(无姓名、无陪人、无现金)病人,一律先抢救、先住院、先手术、先治疗,后办手续,对其他因困难住院费用不足者,继续用药和手术,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效果。
(四)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
对来我院诊疗患者,部分病种实行最高收费限价制度。先期推出单病种限价55种,其中门诊25种,住院30种,限价后较原来平均降幅32%。(见***)
四、保障措施
(一)推行“三项举措”,做到“两保证、四满意”。
——三项措施:
1、实行医疗机构之间辅助检查相互认可制度。对市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临床检查结果,在不影响正常诊断治疗,检查单据又能随同病历保存并作为诊疗活动依据的情况下,对其予以认可,避免重复检查。因病情需要或特殊情况确需复查的,要向患者说明原因,征得其同意。
2、认真落实病人知情同意权。病人对治疗方案有知情权,在治疗过程中推行治疗方案协商制,若同时有几个治疗方案时,医生要与病人及家属协商后,选择治疗方案。
3、严格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合理用药。要按照国家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的规定,在选用抗菌药物时,本着优先使用、效果相当、价格低廉的原则,严格抗菌药物的使用。
——两保证:保证医疗质量、保证服务水平。
——四满意:患者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二)加强对惠民门诊、病房(床)和单病种最高限价工作的协调与管理。要完善内部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规范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提供整洁、舒适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三)各病区安排不少于一个病房(3张以上病床)的惠民病房专门收治困难患者。病房要有明确标示,要安排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负责惠民门诊和病房的医疗工作,要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惠民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单病种最高限价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将原收费标准、优惠幅度、实际收费价格予以公示。
(五)继续实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电子费用查询制度,保证患者就诊费用的透明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病人对医疗费用和服务质量的监督。
(六)享受惠民服务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患者在我院就诊结束或出院时,凭规定的证件统一办理减免手续。门诊病人由门诊部主任或审计科长签字后收费处予以办理,住院病人由分管院长签字后,住院处办理。单病种最高限价患者实际费用低于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标准收取,高于部分医院免除。
附:1.东营市人民医院单病种最高限价价格表(门诊)
2.东营市人民医院单病种最高限价价格表(病房)
二00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