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中心居保处窗口2013年度居民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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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居保处窗口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3]34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10月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到65元,并对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进行补发,我县已连续两年对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2013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63077人,领取养老金4822.3万元,已全部发放至参保居民手中。自实行居保政策以来,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已累计向全县城乡60周岁以上居民发放养老金1.21亿元,发放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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