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社会救助局认真完善民政志社会救助内容
根据州史志办的安排,民政志从2015年开始撰写,到2016年末,已对初稿进行两次修改完善。2017年初,州史志办根据排版需要,对结构框架进行了调整,并对相关的数据、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涉及州社会救助工作的内容这次调整较大,相关资金、对象、标准等方面的表述方式由以前的文本改为表格方式,需要补充的内容较多。为做好这次工作,州社会救助局一是对缺项的数据进行归类。按年度、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和40%精简老职工进行分类。通过疏理,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缺1998年至2005年的数据,特困供养缺1987年至2005年的数据,40%精简老职工缺2001至2010年的数据。二是进行多方查找。通过查找社会救助局历年工作材料,到局档案室查阅档案8盒、州史志办查阅年鉴9册和州档案局查阅档案28盒,基本收集到了相关数据。三是对数据进行判断分析。收集的部分数据资料不同、数据不同、数据缺失、有的有资金没标准、有的有标准没人次,整体不完整、说法不一致、逻辑矛盾等。为使数据准确科学,州社会救助局集中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分析判断,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目前,经过州社会救助局人员的齐心协力,州志民政部分涉及社会救助的内容已基本完成,并将按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