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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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为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沂源县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微信群、办公场所大屏幕宣传等多种方式,要求全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安全出行,严格自我管理,杜绝侥幸心理,“***不喝酒,喝酒不***”,坚决做到不酒驾、不醉驾,不乘坐饮酒人员驾驶的车辆。同时,该局把遵纪守法不酒驾纳入年底个人考核,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截止5月24日,该局全体干部职工约300余人,全部手抄《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承诺书》,通过抄写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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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2:32: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