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地方税务局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2018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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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高青县地方税务局
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高青金燕地毯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1:高青县地方税务局田镇中心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高田镇地税税通〔2018〕4004号
高青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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