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检察官履职评议述职报告暨民主测评会议召开
4月26日上午,2020年检察官履职评议述职报告暨民主测评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海青,副主任朱锦锋参加会议。
今年,区人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对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按照程序确定了5名被评议检察官,并在临淄电视台、今日临淄、临淄人大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了征求意见的通告,面向社会全面征求被评议检察官的意见。
会上,与会人员分别听取了宋方杰、徐金勇、薄宗义、李燕丽和李玉堂等5名被评议检察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现师作表态发言。
孙海青强调,评议工作作为人大的一种重要的监督手段,通过开展履职评议发现区检察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司法公正。一定要强调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着重对被评议检察官的案件办理质量、规范化程度暨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作出评价,坚持依法评议,要坚持公开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做好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把评议工作做好,要严明评议纪律,讲求工作实效,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要突出评议重点,通过整改落实,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检察官素质,提升检察官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区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规范司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