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保障科服务承诺
一、高效服务。
1、强化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不断加强业务、政策、理论等学习,通过个人和团队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实效,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可靠保证。
2、建立QQ群和微信群,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专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3、做好主动服务,业务受理过程认真给群众讲解政策规定,讲明白需要提报材料。
4、实行联审联查办法,使群众少跑腿,授权承诺后,代为查询房产、车辆、注册企业等信息。
二、公开服务。
1、及时公开。保障房申请条件、房源信息、年度复核等工作及时通过区政务网、市房产信息网及报刊等途径及时公开,让群众知情权得到最大保障。
2、全程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环节,强化信息公开。在网站、报纸等媒体公示房源及摇号分配程序,及时公布摇号、分配结果,畅通群众信息渠道,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主动公开。做好住房补贴申请、公租房资格、经适房资格、公租房配租的材料公示。
4、接受监督。保障房配租工作的方案、程序、细则等按规定及时上报局党委、市局审核把关;公开摇号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媒体等全程监督,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做到阳光操作、流程公开,监督透明,努力避免出现问题隐患。同时制作桌签、去向公示牌,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策宣传
1、积极参与全区民生政策宣讲。把民生政策宣讲作为部门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程来抓。一是把民生政策的学习作为机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干部领学、专题辅导等形式,及时传达市、区关于民生政策宣讲的文件精神,武装干部头脑,推动境界提升。二是结合开展全区开展的普法宣传、学雷锋等公益性宣传工作,一般利用每年3月、5月份的时间,在憩园广场等地段设立宣传站点,宣传《淄博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认真参与全区“民生政策下基层”活动,2013年以来多次到城东、城西、山头街道和源泉镇、八陡镇等单位,为当地干部、群众宣讲和解读房产登记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2、灵活做好业务知识的窗口宣传。把房产政策宣传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干部职工立足岗位、窗口实际,主动解疑答惑,努力实现阳光服务、主动服务。一般做法是,科室印制业务工作“明白纸”,结合办理业务及时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并利用下基层的机会,个别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