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区级创业孵化园区(基地)资格的公示
为推动我区创业示范平台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的孵化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7]18号)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博山区电子商务创业园(淄博宏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博山镇农业科技创业园(淄博博山润成有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因发展后劲不足、孵化能力下降、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取消区级创业孵化园区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533-4251654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