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台账式管理促目标考核责任制落实
张店区纪委围绕“常规工作强基础、重点工作创特色、创新工作树品牌、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全面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实行台账式管理模式,实现对工作计划的精细化安排和工作流程的动态管理,推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编号制”建账。以年度重点工作为依据,制定《中共张店区纪委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安排》和《中共张店区纪委派驻机构、机关各室(中心)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表》,建立台账管理表,将目标分解安排中设置的50项重点工作进行统一编号,对应在考核表中分解为60个考核小项,做到各考核项目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二是“挂号制”领责。将台账管理表中的分解工作按照科室逐项归类,除重点业务工作外设立了自身建设、信息调研宣传和创新性工作三个共同考核项目,确定工作阶段性任务和完成时限,量化细化计分标准,并明确责任领导,各室、中心、派驻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室、中心、派驻组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全责。
三是“销账式”问责。各室、中心、派驻组负责人根据台账实时报送工作动态和阶段性总结,区纪委分管领导、机关考核办根据督察制度,对台账中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照完成时限进行督促,对保质保量完成的工作销号,对未完成任务实行挂账通报,责成负责人说明原因,要求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