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人社局多举措加强医保协议管理
医疗保险协议是规范经办机构和定点单位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是考量定点医疗服务质量和结算医疗保险费用的重要依据。张店区人社局以开展医保协议签订工作为契机,以促进协议机构信息化建设为主线,以提升协议机构信息系统操作人员业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协议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为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一是遵循“因地制宜、择优定点、扶持基层、规模优先”的规划原则,结合城乡分布特点、参保人群密度的差异及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设置,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合理布局,力求做到服务有序、发展均衡。
二是按照“自愿申请、集中受理、多方评估、协商签约”的办理程序,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级别和类别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保证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合理。上半年,张店周璐口腔诊所等25家机构被新增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总数达到485家,2017年医保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三是根据医疗保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配套文件多、操作专业性强、审查严格”的工作特点,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是坚持“动态管理、督促约谈、定期监查、年度考核”的监管原则,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调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以及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约的医药机构暂停服务、拒付费用、终止协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张店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部署,探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结算方式,有效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成本控制、落实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服务,有效降低住院次均费用,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推动营造公平和谐的医患关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