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镇镇农村义务兵家属喜领八一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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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7月27日,“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房镇镇农村义务兵林爱虎母亲李宗花高兴领取了2016年度优待金42608元(高原兵)。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义务兵优待时限为两年。
今年“八一”建军节,房镇镇政府提前谋划,积极筹措资金,共为辖区农村义务兵家属、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农村“三属”、病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八一”优待金146.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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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3:45: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