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了遏制我县冬季旱情势头,根据上级要求,商河县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计划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为了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4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许商街道办,作业安全影响范围为以县气象局火箭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在上述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增雨(雪)作业天气条件时,望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一)人工影响天气使用BL型火箭,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炮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防止弹壳飞溅伤人。
(二)人影作业用炮弹或火箭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若发现故障弹、炮弹、火箭弹残骸,不得擅自捡拾、敲打、拆卸或搬运,应立即报告所在地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县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对违反规定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因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县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联系电话:84880184、150****9036
特此公告。
商河县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