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庆祝***成立100周年平安社会环境,按照部、省、市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方便群众知晓和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现将我区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的,有使用“基金会”的,也有使用“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的。重点打击整治五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山东”、“齐鲁”“济南”“泉城”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或为非法社会组织背书。
查验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75703559 邮箱jnmzgcbgs@jn.shandong.cn
钢城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