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章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二О一О年度章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根据章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已通过 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二类申报材料中相同的填报项目,内容须保持一致。
1、电子版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进入“政务大厅”,点击“山东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进入《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点击“文件”,《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存盘上报。
②申报项目简介。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内容不超过800字。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2、纸质申报材料。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③ 应用证明(复印件)、查新报告(复印件)、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查新报告应重点突出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及查新结论。
④ 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论文、论著、论文他引情况及期刊的影响因子等。
以上材料①—④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推荐。
三、申报程序
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在指定位置填写推荐意见,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时间要求
市科学技术奖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申报材料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213584
联系人: 刘其龙
通讯地址:章丘市龙泉大厦3099房间
章丘市科技局
二О一О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