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落实人大主任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本网讯 通讯员董志新 在今年10月下旬的人大主任会议上,安陆法院派出6名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人大主任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条,并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针对市人大主任对法院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11月,该院从三个方面落实整改措施。
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正确认识人大的监督是关心、爱护、支持,坚持重大事项要向市委、人大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和落实人大主任的建议和提案;坚持重大和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旁听,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意见建议办理责任。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出审判管理、司法改革、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宣传工作、信访化解和司法调解、服务经济发展、代表联络等八方面26条,逐条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了《安陆市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主任会议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明确承办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人大主任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实效。把人大主任的意见建议办理与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法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意见建议办理推动法院审判工作。注重与其他单位沟通,对需其他单位协事宜,运用院长信箱、微博微信、手机报等载体,主动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办理针对性。注重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化解遇到的问题,不断落实人大主任会议的新要求,确保办理工作始终按进度推进,按程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