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超额完成2017年市定节能目标绿色节能高质量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近日,据市政府节能办反馈,经初步核算,2017年市中区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6.13%,超额完成市定下降3.43%的任务目标,已累计完成市定“十三五”下降任务的81.66%,绿色节能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争取了更大空间,标志着我区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新旧动能转换有了重大拐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万元GDP能耗下降指标是重要的约束性指标,是反应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志性指标,是经济发展质量的晴雨表。2017年,区经信局聚焦完成市定节能工作目标,突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题,抢抓环保督察契机,借势发力撬动各方,突出重点实施突破,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一是综合施策,行政推动节能工作成效显著。严格目标考核。将节能目标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品质市中建设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同时,严格落实节能表彰制度,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优化产业结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取得新进展。加强对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对我区实施的重大工程,在建设前对节能部分的审批手续进行严格检查,积极推进我区重点企业济南霏帆印务有限公司总投资238万元的胶装生产线改造,建成后节约标准煤197.58吨。2017年我区完成了4家单位的19台锅炉,共计1553蒸吨的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任务。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将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表彰奖励、清洁生产、培训、宣传等各项节能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15.5万元。加强节能管理,督促27家公共建筑重点用电限额单位严格执行用电限额。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期间不定时的进行专项检查。错峰生产期间,我区两家企业实现节约能源6.7万吨标准煤,为京津冀地区及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及节约能源作出一份贡献。三是开展节能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去年一年来,积极配合市节能监察支队对我区市级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同时对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我区相关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节能服务机构、公共建筑单位冬夏季用电情况、宾馆饭店取消一次性用品等专项监察。定期调度我区节能服务公司经营情况,适时了解掌握企业工作进度以及合同能源项目,并及时为企业下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46万元。通过开展节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区企业能源利用水平。(撰稿人:宋红霞 审核人:李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