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
11月3日下午,历下区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会,确定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设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街道设13个派驻中队和1个直属中队。此次改革将发生频率高、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多头交叉重复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11个领域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全部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中央、省、市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依法行政、改善社会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从2015年起,历下区编办就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等执法领域作为研究重点,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细致梳理全区25个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中的每一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深入了解全区执法队伍种类、人员编制、执法权限,为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启动奠定基础。
此次改革,历下区通过整合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和执法机构,将“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变“分散”执法为“集中”执法,变“多头执法”为“综合执法”,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1+7”模式,打破条块壁垒,提高执法效能。
“1”是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发生频率高、与群众生活密切、重复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等“四标准”,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绿化、房屋管理、建筑管理、城市规划、人防管理(***事项除外)、城市环境保护(仅限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乱排污水影响市容环境)、工商行政管理(仅限户外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畜牧兽医、水行政管理等11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纳入综合执法范围。执法职责整合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480余项行政执法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中,区级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1个直属中队负责全区重大执法任务和跨街道执法,13个派驻中队驻街道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
“7”即除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保留市场监管、环境监察、文化旅游、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7支专业执法队伍。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挂区市场监管经济检查大队牌子)更名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区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区文化局(区旅游局)全部行政执法职责。
派驻执法中队实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办事处管理为主的体制。各街道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中队合署办公,街道有了更多的指挥权、调度权、考核权,避免权责脱节。一系列举措推进了执法重心下移,强化了属地监管,解决了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作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配套,历下区还建立了行政执法配合协调、司法衔接、网格化管理、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监督、执法经费保障等“六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强化职能部门与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改革后的执法队伍规范高效运行,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
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到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仅是单位称谓的更换,更是职责的增强、范围的扩大。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法治的框架下推进改革,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改革。组织、编制、财政、人社、法制、政府督查、公检法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问题,街道办事处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携手推进综合执法延伸工作,充分发挥“大综合”、“大城管”的优势,两翼齐飞,双轮驱动,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大提升。(《济南日报》2017年11月6日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