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支撑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是当下面临的新课题。为争当济南“扬起龙头、走在前列”排头兵,在引领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道路上昂首阔步前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在内涵挖潜中激发存量土地活力,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资源支撑和保障。
向地下“要空间” 大力挖掘土地潜力
如何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敢于向地下“要空间”,这一巨大而丰富的空间资源一经挖掘,将大大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就是这一举措的典型代表。
高新区汉峪金谷A区位于经十路以南、凤凰路以西,占地面积4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10万平方米,地上平均容积率高达6.8,地下容积率高达3.3,是高新区开发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代表。
汉峪金谷项目地上集合5A级写字楼、五星级酒店、大型会议中心、地下商业街等多种业态,规划建设39栋高层楼座,其中高度339米的超高层建筑为地标性建筑。地下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主要利用方式为地下道路与停车系统、地下步行系统、地下环路系统、地下防灾系统。
地下道路及停车:将地区到达交通放入地下,改善城市地面环境(物流运输、垃圾运输地下化),便于到达地区的车辆快速到达目的地,提高区域内物业的交通可达性,利用地下环路连接车库形成车库群,提高了地下车库的整体利用率。
地下步行系统:平稳疏散公共轨道交通系统运输的人流,加强车站与其周边商业物业的联系;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地面人车交通冲突,实现人车分流;地下商业沿地下步行系统展开布置,将商场、停车场及各栋地上建筑物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基本满足了园区内各类人群的消费需求。
地下环路系统:以多层次绿色立体交通为特色,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内部路网采用“地面单行道+地下环路”的立体循环系统,与外围路网交叉口“右进右出”,顺畅衔接经十路、凤凰路等主干路网。大力支持绿色公交系统,与规划轨交线、公交系统无缝对接。区域共布设有轨电车、BRT公交、常规公交站点共16处,公交覆盖率达100%。环路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地面环境,加强支路网微循环系统,减少地面交通压力,提高区域交通可达性,集约利用核心区地下车库资源有着重要意义,为核心区的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保障“四个中心”建设
2019年全市计划供应土地58592亩,其中工业用地15858亩、住宅用地15371亩、商业用地5530亩、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21833亩。
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足以看出济南市对经济发展的态度。为给实体经济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和资源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幅增加了实体经济用地供应。2019年1-5月份,全市供应工业用地7172亩,同比增加22.5%,保证了富士康高功率芯片、12英寸12nm逻辑集成电路制造(QX)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需求。随着我市《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济政办发〔2019〕7号)、《关于加快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19〕10号)等支持实体经济、新型产业用地政策的发布实施,工业项目转型升级明显,新旧动能转换力度加大,一大批项目正在按新型产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申报用地,即将进入供地程序。平阴、商河两县及章丘、济阳两区供应工业用地4866亩,较2018年同期的3255亩增幅显著,为我市发展势头迅猛的县域实体经济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重点项目土地供应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与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各市级平台公司的沟通对接,加快推进征地拆迁,为土地供应创造条件,确保省市重点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落地建设。
同时,建立精准征地和供地制度。以项目落地建设为目标,推进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精准化、项目化,在土地征收前就做好项目的规划策划,明确规划用途,明确用地范围,明确供地方案及供地时序,明确项目建设节点,精准实施征地报批,严格实施“净地”供应,全流程推进征地和供地精准管理。
供地的同时还担任着房地产市场调控功能,既把握好住宅用地供应节奏和时序,按照“一城一策”调控措施,确保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又积极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维护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有序。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试点开展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工作,7月底前将出台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8月底前完成交易监管系统平台搭建并投入试运行。
推进闲置土地整治 腾出城市发展用地空间
土地市场一方面面临资源稀缺,另一方面大量供应的土地却由于各种原因白白闲置。如何改变这种矛盾的现状?为积极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拿出铁律对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进行集中整治,及时督导各区县工作进度,共同研究解决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对目前形成的闲置土地1年内未完成处置的,一律依法依规收回。
2018年11月,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济南市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济政办字〔2018〕82号,以下简称82号文),采取多项措施推进闲置土地处置。82号文确定的我市2018-2019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总量为9771亩,截至目前,已处置完成(包括近期已研究确定处置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8068亩,完成总任务量的82.57%。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任务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19〕24号),我市今年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总量是4121亩。从下半年起,省自然资源厅每月对各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任务重、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实行重点督导。根据两项任务完成情况和自然资源部相关奖惩政策予以落实,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另行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
对于批而未供土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照《济南市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制订的目标任务,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指导区县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一制订供应计划,逐一解决影响土地供应的因素,逐一销号,确保完成2019年处置任务目标。
打出监管“组合拳” 供后批后全程动态巡查
土地出让后,如何确保已供土地得到了充分开发利用,没有造成土地闲置?规划项目批准后,如何确保在建工程能够完全按照规划批示进行建设?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需要对已供土地进行供后监管;为从源头上严控新增违建,需要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批后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陆续释放出机构改革红利,为进一步提高这方面的管理工作效率,将土地供后监管与规划批后监管合并实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为进一步加强供后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通知》(济自然规划规〔2019〕1号)和《关于妥善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遗留问题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19〕42号),针对新供地项目,明确了从源头上加强监管的相关要求,针对已供土地,明确了区分未建、在建和已竣工等情况分类处置,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仅仅加强监管还不够,还要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托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以供地政策的落实和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履行情况为重点,扎实开展外业现场核查,取得影像资料,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已供地块实际开发状态,实现了全程动态监管。
盘活农村闲置土地 争取农村发展新空间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27号)精神,积极督导济阳区开展工作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按照《济南市济阳县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和任务有序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计划在今年年底结束。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提出对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等目前已形成的农村闲散土地,全省每年盘活20%以上,通过3-5年时间实现全面盘活利用。
除了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农村闲散土地”还包括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
盘活的关键在“用”。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后,将用于补充增加耕地;用于林地、草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用地;用作文化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也可作为预留发展用地,暂未确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可不改变土地性质,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和使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