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长期拒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4月11日上午,我市依法对市城区羊毫街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一被征收房屋实施强制执行,该被征收户共10间的院落被依法强制拆除。羊毫街片区改造是市委、市政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我市城市环境和品位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该片区居住环境较差、基础设施落后,多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片区广大住户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了该项目。
项目征收工作开展至今,在各级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好进展。但极少数被征收人提出的补偿要求脱离实际,与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差距过大,严重影响项目的整体推进,影响广大被征收人尽快回迁安置。
经征收部门与项目范围内该被征收人多年来的持续反复沟通、协调并依法开展各项程序,因该被征收人提出的补偿要求远远高于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迟迟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经晋中市人民政府依法向榆次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该被征收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已经严重妨碍市城区重点工程建设进程,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对其依法实施强制执行,能够扭转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的漫天要价、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良风气,彰显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公平与法治,也必将为我市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晋中作出应有贡献。
自此,我市开始对长期沟通协商未果、拒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依法实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