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工商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晋中市工商局运用注册登记的职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政策规定,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尽量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履行好注册登记职责。要求窗口注册登记人员要注意学习国家金融方面的有关规定,掌握政策规定,对于一些新精神、新规定及时传达到位。要求注册登记人员在办理有关金融企业时要严格把关,慎之又慎。
二、做好宣传工作。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中,窗口人员要努力做好宣传工作,对于咨询办理金融类企业的,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引导工作。
三、把好市场准入关。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对于依法实行前置审批许可制度的,严格核查许可文件,未取得前置许可的坚决不予登记。
四、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根据省工商局近日通知精神,要求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进入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均属非银行金融机构,登记时(包括名称和经营范围)应依法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前置审批,未经许可已经登记的抓紧纠正;二是外省互联网金融公司已在我省设立分公司的要严格规范经营范围;三是各类非现货交易场所,审批权在省一级人民政府,未经省金融办批准,不得登记。市局已转发各县(区、市),要求严格执行。
五、强化市场主体自律行为。工商部门对新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要求填写《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上》第三条明确写到:“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六条明确写到:要“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等等。以提醒和警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