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99试点纳税人税负持平或下降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来,不仅推动我省四大行业本身降成本、去库存、减负松绑,而且对全省企业发展、产业升级、就业创业等产生越来越多的正面“外溢效应”。
税负普遍下降,投资意愿增强
营改增最直接的利好就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据统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全省99%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持平或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特别是生活服务业,列四大行业减税额度之首。2016年5月至12月,全省四大行业共减税60.32亿元,并全部实现净减税;全面推开营改增带动下游的原增值税纳税人和“3+7”行业纳税人增加抵扣140.39亿元。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资本转移过程中的扣税链条被打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费用,优化了企业的投资决策方向,带来了产业资本转移的加速,企业投资意愿显著增强。”省国税局负责同志表示。
以采用PPP模式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工程项目的整体税负水平是能否吸引社会资本踊跃参与的重要指标。营改增全面推开后,PPP项目建设各环节重复征税的因素有效消除,原工程分包的税收优惠也得以延续,这使得PPP项目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在一定程度降低了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资金成本,从而促进了我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增长。
据统计部门数据,2016年,我省投向基础设施的民间投资增长21.1%,比全部民间投资增速快14.5个百分点,电力、水利、公共设施管理业民间投资分别增长95.0%、19.2%和19.7%。
房地产去库存,小微生活服务业发展快
省内一家房地产公司前段时间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一次性销售了近40亿元的楼盘,不仅实现了房地产公司去库存的战略目标,而且使资产管理公司获取了大量进项用于抵扣,进而降低了管理公司的税收负担,税制转换实现了双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营改增改革后,具有房地产购买意愿的纳税人明显增多。
“这主要是由于购买房地产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进而有效降低其自身的增值税税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回升。”山东招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翁占斌认为,营改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从而使增值税扣税链条更加完整。
营改增通过支持一家一户企业去库存,由点到面,逐渐辐射到全省房地产市场。据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2.3%,是自2011年首次实现同比下降;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1.2%,增速较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增长27.6%,增速较上年提高16.8个百分点。
在去库存的同时,营改增还通过促进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特别是小微型生活服务业的发展,支持创业,促进消费。小规模纳税人之前适用5%营业税税率,营改增后适用3%征收率,税负下降明显。据统计部门数据,2016年,全省限额以上小型、微型餐饮企业餐饮收入增长7.2%和9.5%,分别比大中型餐饮企业高5.0和7.3个百分点;小型、微型住宿业客房收入增长10.2%和30.2%,分别比大中型住宿企业高3.8和23.8个百分点。
主辅分离助推产业结构调整
营改增还带来另外一重深层次利好,即促使大批企业主辅分离,深化产业分工协作,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莱芜市城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业务既有包工包料工程,又有甲供材、清包工工程,业务模式多样化加大了企业管理的复杂程度。营改增后,由于建筑业分包可采用差额扣除,公司便将更多非核心业务进行外包,聚焦主业实施精细化管理,从而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像莱芜城建建安一样,我省一批企业将营改增试点业务从主业中剥离,促进辅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成为服务效率更高、能力更强的市场主体。这在建筑行业表现的尤为明显。
主辅分离有效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据统计部门数据,2016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为7.3:45.4:47.3,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0.6和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2.0个百分点,年度产业结构首次实现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重大转变。从全省GDP中第三产业比重变化来看,2013年部分行业营改增试点,第三产业比重同比提高2.06个百分点,且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40%、达42.04%;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7.3%。金融业、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增速高出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持续优化。(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董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