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府办函〔2017〕55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成立云浮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汉谋(副市长)
副组长:何浩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
陈德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谭 剑(市发展改革局副调研员)
盘关松(市规划编制委副调研员)
招松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林文前(市科技局副局长)
魏荣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继祥(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总工程师)
梁志强(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潘仲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建荣(市水务局副局长)
陆荣臻(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沃林(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副局长)
黄德明(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黎彦楷(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志德(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陈永慧(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环境保护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云浮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省驻云浮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