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为全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展开带了好头
本报讯 (记者 吴彤彤 通讯员 吴月明)经过两天认真细致的考查评估,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茂名市反馈会上,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认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已基本达到了省教育厅、省语委颁布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文轩、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以及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兰芳、副市长陈海出席了反馈会。
经过为期两天的评估,省评估组认为,茂名市委、市政府近年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语言文字工作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措施得力,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达到了2010年前“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为全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全面展开带了好头。
陈海在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时说,省评估组的反馈意见,使我们看到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省语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要一如既往地推进我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切实做到如下几方面:一、继续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力度;二、直面工作上不足,不断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三、进一步优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环境;四、积极推进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争取在2010年前各级各类学校全部通过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的评估;五、全面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茂名日报》(2008-10-11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