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收费是企业缺失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本报广州电(记者 谭筱)华南快线(一期)从黄埔大道入口到番禺大桥不足8公里,居然要收费10元(注:番禺大桥收费5元未计),每公里足足一元多钱。“超标准收费就是缺失社会责任感!”、“公路姓‘公’不姓‘私’!”2月15日,来自茂名、正在出席省“两会”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李德锋、谭明隆指出,即使是经营性收费公路,也应该体现公路的公益性,靠着超标收费来盈利是企业缺失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据了解,华南快线一期(番禺大桥——广汕立交)全长16公里,一类车通行一次收费10元。如果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只比按规定16公里应收的9.60元多出0.40元。可自华南快线黄埔大道(包括黄埔大道)收费站以北的任何一进出口行走于华南快线(一期)的车辆均按10元来收费。经测试:从黄埔大道入口到番禺大桥(注:番禺大桥收费5元未计)不足8公里,应交费4.80元。但车主也要按华南快线(一期全程)交费10元,比按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多出5.20元,为应交费的208%。此前,省交通厅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出“需要主管单位和华南快速干线的投资方一起坐下来,以促成整改”。然而,作为有权调整华快收费的重要一环——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却至今未对此事作出答复、表明态度。
“华快公司社会责任感何在?”省人大代表李德锋认为,政府和主管部门存在监管失职的问题,但作为收费公路的经营者知错不改,也是不合理、超标准的收费存在的最重要原因。
“公路姓‘公’,不姓‘私’。即便是收费公路,也必须具有公路的公益性质。赢得公路经营权的企业如果一味以超标收费盈利,对每天都交费通行的车主来说,就是一种‘剥削’!这是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李德锋一针见血地说。
“有些收费公路总是口口声声收入不足还贷,但这些超标收费而盈利的公司又什么时候公布过他们的盈利呢?企业不仅是财富的创造者,同时负有社会责任。”省人大代表谭明隆建议,全省公路收费应该向社会公开盈亏状况,方便接受社会监督。
《茂名日报》(2009-02-1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