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主体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1 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8〕67 号)”有关规定,对我区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奖补。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葛双付等1人予以奖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具体情况附后)。群众如认为公示人员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3—3550296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国家法律保护。
***:雁山区申报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主体审核情况表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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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申报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主体审核情况表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市场主体名称 | 经营场所 |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 | 奖补项目 | 奖补金额(元) |
1 | 葛双付 | 桂林市雁山区品逸烟酒商店 |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安门底村38号 | 2020年10月22日 | 农民工创业奖补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