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讲会召开杨安队出席
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宣传工作以更好地贯彻实施该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10日上午召开宣讲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安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马学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该条例是针对我市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的制度设计,条例的实施将对我市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环境等具有重大的意义。
马学友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协调,广泛宣传普及、规范使用执行条例;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遇到问题要加强沟通,积极对接,主动请示汇报,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杨安队要求,各牵头单位、分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工作抓细抓实。各单位要多措并举,夯实宣传平台,结合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知晓率,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查严处,形成强大威慑,捍卫条例的权威性,推动条例在我市落地见效。
市人大有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市普法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记者 和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