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民政的服务功能为民解愁
一、城乡低保工作
城乡低保是最为敏感、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的工作,同时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的原则,开展工作。2016年6月,迎来了全市低保大调标工作,在近三个月的材料准备、城区街道民政办初审、民政局低保办审批后,圆满的完成了城乡低保调标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截止2016年11月初,城区共有城镇低保户666户,人数1191人,农村低保户140户,人数197人。城乡低保金全部实行银行发放。
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我们及时了解上级的医疗救助政策,让贫困居民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截至目前,城镇大病救助人数为8人次,救助金额为18700元。农村低保大病救助从今年起统一到新农合办理。
三、双拥工作
1、目前在城区街道开支的优抚对象有138人,其中包括伤残人员、参战人员、老复员军人遗属、三属人员、带病还乡人员和复员军人,烈士子女1人。
2、农村籍60周岁退役士兵50人,上半年累计发放资金30015元。全部实行银行发放。
四、居家养老工作
目前居家养护员共有36人,其中2人为具体工作人员,居家养护员实行签到制,每日到所在社区签到,每周到城区民政办签到,这样有效的预防了养护员漏岗现象。被养护老人每周有一次对养护员服务质量的反馈,以便我们及时掌握养护员的服务质量,民政办工作人员每月有一次不定期入户走访,及时了解养护员与老人的情况。
五、五保工作
目前城区街道共有五保户27人。其中集中供养5人,分散供养22人。集中供养的标准由每人每年5200元涨到5568元,分散供养的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涨到3756元。全部实行银行发放。
六、公租房及租金补贴工作
只有无房的城镇低保户可以享受租金补贴政策,目前享受租金补贴户数为119户,标准为租房户每户每月补贴240元,借住的每户每月补贴120元。此项补贴由住建局直接发放。公租房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的一项重要政策,做好这项工作,就是把国家政策和党的温暖传递下去。城区街道已有136户入住公租房,其中低保户87户,非低保户49户,这项政策让无房的低保户和贫困居民切实得到了实惠。
七、残联工作
城区街道共计为460余名残疾人员上报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其中每人每月生活补贴金额为52.5元,护理补贴金额为41.25元。贯彻落实省残联为《贫困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改造工程》精神,城区街道共计为5名贫困残疾人员,根据残疾类别进行相关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安装扶手、改坡道、地面平整硬化、安装热水器等。
八、老龄工作
实行每月办理老年证工作,已累计为城区百余名老人办理了老年证。目前城区9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为75人,百岁以上老人1人。
九、其他工作
今年,城区街道民政办共救助了3名精神病患者,其中2名家里完全没有人照顾,其中长期救助1名,在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据统计城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精神病患者107人,其中重度患者占三分之一以上,城镇精神病患者住院除了缴纳医保的没有其他任何救助,有的家庭困难,掏不起住院费;有的家属不闻不问,放弃监管,这样一来,无论从药费或是安置角度,都给城区街道造成了巨大压力和困难!目前县里还没有一项相对完备的针对精神病患者的政策,只要有精神病患者发病,就找城区街道解决,然而城区街道办事处经费有限,权责有限,造成此项工作进行困难非常大!
今年6月份我们迎来了全市低保大调标,我们首先根据城区街道城镇低保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份文档,将我们所需要审批的各类材料分条写上,各社区主任也高度重视本次调标工作,抓紧落实,保证近700户低保户低保金的正常发放。最后在县政府下发的文件中,全县30余个乡镇、林场中,只有5个单位按时按质完成了低保调标工作,其中就包括城区办的城镇低保。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居民能及时享受到政策落实后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