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发展共渡疫情难关——园区企业可享受缓缴社保费惠企新政
随着春节长假后区内300多家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园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支持企业发展,共渡疫情难关。近日,园区社保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和《宿迁市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给企业吃上一颗“定心丸”。
根据文件要求,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在失信企业名单范围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企业:1.保障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转保供的相关企业;2.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快递物流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3.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其他企业。
下一步,园区社保部门将扩大宣传范围,加强政策解读,通过线上申报,简化申办流程,快捷服务,帮助企业得实惠、渡难关。
(供稿:邵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