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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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朗士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m2热塑性复合材料模板、200万m2热塑性蜂窝板和20000吨无卤阻燃高分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550;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100万m2热塑性复合材料模板、200万m2热塑性蜂窝板和20000吨无卤阻燃高分子材料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北侧,富民大道东侧 | 江苏朗士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江苏朗士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38291.2平方米。项目购置预浸带生产线、热压/冷压复合机等生产设备60台,购买玻璃纤维、PP树脂等原材料,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万m2热塑性复合材料模板、200万m2热塑性蜂窝板和20000吨无卤阻燃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规模。 |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河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西民便河。 2、项目车间一、车间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后经高度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车间二上料混合过程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车间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1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后经高度15m排气筒(2#)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 3、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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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6:53: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