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局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禁止生产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禁渔”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和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禁止生产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订下发《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禁止生产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分局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二是检查细致,突出重点。在专项行动中分局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和食品经营者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水产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或来源不明水产品。二是突出排查重点,突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管理。三是及时报送信息。根据省局禁捕专项行动组统一要求,认真统计报送周报表和该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三是认真推进,宣传到位。截至目前,该专项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18家次:检查批发市场数1家次(其中场内经营户5户)、农贸市场数18家次(其中场内经营户43户)、商超主体2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69家次。其中,34家经营主体按要求张贴通告,并与84家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目前,辖区内总体检查情况良好,未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经营行为,无立案查处或移送司法机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