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苑小区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选定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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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宿迁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规定,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12月28日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公布新苑小区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和已报名评估机构名单。由于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自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月7日组织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投票确定。经过投票,该征收范围内百分之五十以上被征收人选择了《江苏星河源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评估机构,并依法进行了公证,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 《江苏星河源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zip。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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