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建立全市首个服务乡村振兴村居实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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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我县法院在被确定为全省服务乡村振兴(泗洪)实践基地后,在先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取大楼街道邓庄居委会作为该院首个服务乡村振兴实践点并举行揭牌仪式,该实践点也系全市首个乡村振兴村居实践点。在揭牌仪式上,双方签订了“服务乡村振兴”共建协议,明确了共建目标、共建机构、共建内容等事项,通过党建引领、诉调联动、巡回审判、业务指导、普法宣传、共建例会等具体举措,不断加强服务村居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该院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积累经验,在其他乡镇村居分步推开该项工作。(法院 刘川审核 李兆国 责任编辑 裴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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