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湖滨新区实施六项督查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出成效
2017年,市湖滨新区将实施“六项督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督查流程、严肃督查考核,将“四大主体工程”、重大决策、领导批示件和机关效能等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全面挂钩,切实营造敢于担当、善抓落实、加快节奏、常见成效的浓厚氛围。
实施“四大主体工程”督查。采取月度督查通报、季度现场观摩、不定期动态巡查等方式***推进“四大主体工程”建设,针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行常态化督查,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交办单,并根据推进情况,适时提请分管领导会办解决。
实施重大决策督查。坚持把落实好市、区重要工作部署作为督查重点,抓好会议交办事项的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季度推进会、党政联席会、周例会、会办会等会议交办事项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年度目标会议交办事项季度一督查、一通报。
实施领导批示件督查。按照“令出督随、掷地有声、督出成果、督出效能”的要求,对领导批示件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规范办件程序,精心做好领导批示件的交办、催办、核查和反馈,对超出规定时限未办结的领导批示件及时进行催办,切实提高批示件办结率,确保领导批示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实施专项督查。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向领导反馈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专题督查;紧紧围绕重大节庆活动、园林绿化、文明城市创建、秸秆禁烧、“三进三帮”等阶段性工作开展督查,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督查报告,为领导了解情况、做出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
实施督查调研。在督查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过程中,对具有典型性的工作进行解剖式督查调研,不断总结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实施机关效能督查。设立机关效能投诉受理中心,对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庸懒散”现象开展督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推诿扯皮等现象,第一时间提请分管领导会办解决,并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