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2月8日下午,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协商通过了关于我市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意见。
会上,副市长刘汉梅通报了我市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去年9月以来,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意见,市人大、市政协牵头,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方案。前期,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根据市委相关会议要求,多方征求意见,并分别邀请省、泰州市民政部门相关领导与专家到我市实地勘察调研,经沟通协调,就我市部分乡镇(街道)区划调整方案形成共识。2月2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原则同意此次区划调整方案。
会上,政协常委就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进行协商讨论,并以举手赞成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协商意见》。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政协主席沙顺喜主持会议,副主席邹祥龙、彭国良、丁永明、吴海盈、王福全,秘书长王宇云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云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