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河长办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当前,我市河长制工作正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攻坚期,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奋力应战。为了加快补齐我市河长制工作短板,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市河长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泰州市效能办对我市河长制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从5月1日开始,市河长办高效运转,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河长湖长公示牌管理工作的通知》《镇级河长履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河长履职的通知》《河湖环境提升六项行动》《关于调整市级河长联络单位的通知》等,印发了《靖江市河长制工作手册》100份,靖江河长宣传手册5000份,配合泰州市河长办发放了县、乡、村级河长口袋书1500份,进一步压实、压紧各级河长责任,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要求各地限时完成公示牌的核查、整改,全面、规范更换全市河长制公示牌,完成全市市、镇、村三级河长制公示牌的更新维护;交办、督办市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前期河长巡河、群众举报、第三方监测、媒体曝光的涉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快整改。同时,市河长办连续组织召开了各镇河长办主任会议、河长制工作培训会、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布置当前河长制重点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重点排查河长制制度执行、各级河长履职、河湖水环境、河坡耕翻种植等情况,抓好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市、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已分别召开河长制培训会议14次,参加培训人数共1712人。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强化督查督办,通过定期、不定期现场督查、通报、督办,配合市人大河长制工作专题询问等,督促各级河长巡查履职,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展河湖环境提升六项行动,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