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泰兴市发放小微创业贷近3亿元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加快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7年,泰兴市按照省市要求,开设“小微创业贷”,进一步服务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目前,该市已发放小微创业贷29151万元,支持了73户小微企业,户均贷款400万元。
据了解,“小微创业贷”是以当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作为增信手段,按照一定放大倍数对该市财政局、工行泰兴支行共同推荐、审核同意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解决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项融资业务。重点扶持各类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中的小微企业,包括生产、加工、服务、贸易企业,优先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的扶持。其审贷标准为:无抵押、无担保,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的现金流(***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的纳税记录。若贷款主体是企业法人的,需法定代表人夫妻双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