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南京市高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正兴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高淳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特别是视察江苏***精神,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高淳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在支持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推动民生改善、推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会议对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高淳抓住机遇、后发赶超的黄金时期,也是加快发展、补足短板的关键时期。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对于紧扣“南京副城”定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大力度实施“四大战略”、加快“四区”建设,全面实现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区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及******系列***精神为指引,在中共高淳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大局,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在促进发展上有新成效、在依法监督上有新作为、在代表工作上有新举措、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提升,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强富美高”新高淳建设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刘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