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172018年度科技发展资金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关于南京市江宁区2017-2018年度科技发展
资金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5月15日,对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江宁区科技局)2017-2018年度江宁区科技发展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江宁高新区、麒麟科创园等科技项目申报实施、专项资金拨付的重点单位。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科技专项资金基本使用情况
2017-2018年江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121”战略和市委(2018)1号《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围绕南京创新名城核心区建设,推进 “两落地、一融合”项目的实施。重点以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载体升级增质、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升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等工作为中心,全面推进科学技术的创新发展。
2017-2018年,省、市、区各级财政共投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96914.98万元,其中:省级奖补资金18618.89万元,市级奖补资金43666.21万元,市级(含)以上奖补资金占比***.27%;区级奖补资金26095.74万元,园区及街道配比资金8534.14万元,区级(含园区街道)奖补资金占比35.73%。随着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各级政府对科技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特别是2018年市委1号文颁布后,省市对科技的投入增势迅猛,2018年省市共投入科技专项资金51760.81万元,比2017年10524.29万元增加41236.52万元,增长3.9倍。
2017-2018年共完成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出95925.46万元,完成奖补资金总额的98.9%。尚未支付资金989.52万元,主要为:市对园区的奖励资金600万元,园区至审计日正在安排计划拨付;区本级资金308.47万元,其中159.27万元被财政收回,另149.2万元即将安排支付。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以下简称高企培育)认定及奖励、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奖励、科技成果运用与转化的补助等,共计65295.04万元,占比68%。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江宁区科技局2017-2018年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市委(2018)1号文精神,旨在通过政策激励导向,鼓励发明专利创造,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主体,推进南京综合性科学中心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构筑南京创新生态新体系。
1.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随着江苏省“科技创新40条”“科技改革30条”以及南京市委(2018)1号文等一系列科技新政的出台,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为企业及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条件。
科技局承担的“两落地、一融合”项目是以打造南京创新名城核心区目标而设立的。围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创造等核心指标,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培育机制、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加大PCT专利资助力度,提升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以“一校一产业”“一校一研究院”模式推进园区与驻地高校共建创新平台,实现校地融合向纵深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的建立。截至2018年末共签约新研机构65家,备案30家,分别占全市总量的30.7%、27.8%,签约数、备案数均列全市第一,累计引进和正在转化的成果175项,孵化引进企业284家,集聚研发人员1299人,专利申请305件,专利授权27件。
2.区域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创业孵化集群化初具规模
一是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建立高企认定协调会商机制,江宁高企培育工作进展显著。2017-2018年,共有618家企业获得高企认定,分别比上年净增49家、305家,位居全市第一。截止2018年末,全区高企总量768家,高企规模居全省区县第三位。二是创新载体建设量增质升。2017-2018年新增科技孵化载体52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5个、市级41个。截止2018年末,全区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孵化载体共100家,其中:国家级23个、省级29个、市级48个,累计集聚众创项目和初创企业逾2500家。全区集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和重点产业园于一体的科技孵化链基本形成。
3.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建设,保持专利创造全市领先
出台了《南京市江宁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及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引进了3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科技企业专利申报、科技项目的检测、知识产权的维权等方面提供了广泛服务;推进“苏科贷”“宁科贷”金融服务,促使科技与金融的深入融合。2017-2018年全区专利申请总量合计45204件,其中发明专利17445件;授权专利总量合计2163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432件,四项指标均列全市首位。
4.区级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重点不够突出。
经数据分析,科技局2017-2018共计拨付区级科技项目资金7978万元,涉及461家科技企业。其中:拨付资金50万元以下的企业448家,拨付金额7017万元,分别占企业总数及资金总额的97%和88%;拨付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企业13家,拨付金额961万元;分别占企业总数及资金总额的3%和12%。科技项目计划安排时,考虑到补助资金使用的广泛性,但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补助、奖励重点不够突出,力度不够明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科技补助资金262.97万元未能及时拨付。
截止审计日,尚有262.97万元科技补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分别为:区科技局本级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等专项149.2万元;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奖励等专项46.14万元;南京江宁高新区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等65.32万元;麒麟街道专利奖励2.31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预算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之规定。和《江宁区鼓励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确定的奖励标准为:…… 区级奖励资金由区财政、企业或机构所在街道(开发园区) 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按比例负担。”之规定。
2.无依据提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费80.5万元。
江宁区科技局于2017年-2018年无依据在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中提取管理费80.5万元。其中:2017年提取35.5万元,2018年提取45万元。剔除区财政收回的19万元,实际提取61.5万元。其中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列支了21.24万元,剩余40.26万元结存在科技局和其下属公司账上。
上述行为违反了江宁政办发(2015)94号《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支持条件与方式”中规定的资金支付范围。
3.江宁区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科技专项资金计324.55万元使用效益不高。
(1)科技局科技帮扶、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等专项资金151.85万元被财政收回或结转下年使用。2017年--2018年财政下达科技帮扶、科技创新创业载体专项及管理费共171.6万元,完成相应支出19.75万元,被财政收回及结转下年151.85万元。其中2017年66.85万元,2018年85万元。
(2)科技局拨付下属事业单位--创业中心科技专项经费172.7万元长期结存未用。2017年--2018年共拨付创业中心孵化器补助、评价奖励及建设补助等268.7万元,实际支出96万元,存放财政非税专户未领回128.7万元,结存未用44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江宁区鼓励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通过扶持政策持续引 导其加大研发投入,规范研发活动管理,不断强化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及“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的精神。
(二)科技项目管理方面
2017-2018年度,科技项目管理实施主要围绕省市项目的申报、资金拨付为主,不涉及项目的具体考核验收。区本级除了做好省市项目的配套工作,主要实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帮助各类科创载体的资质提升;支持园区、街道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科技创新载体、企业、园区街道围绕主导产业引进建设和开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实质是通过政府引导性资金的拨付,支持推动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因此审计在科技项目管理方面未将具体单个项目作为重点,主要对科技项目管理环节中的各个节点进行了审查。
1.科技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不完善
科技局未能设立完善的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在对评审专家的选择上没有严格按照所具备的职称、资质、领域等条件,履行必要的遴选程序。而是结合以往的实际,或通过推荐选择合作的专家,没有执行轮换、回避、更新、专家每年参评次数等评审原则。
上述行为不符合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专家库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及其应符合的条件,和第六条专家入库的方式等规定。根据《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区科技局应完善科技项目专家评审制度,规范、科学的进行评审专家遴选,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2. 科技信息发布和评审结果公示缺乏规范的科技服务公共平台。
江宁区科技局相关科技政策信息的发布、评审结果的公示等事项缺乏规范的科技服务公共平台。主要通过区政府办公平台、局职能科室、和各街道园区科技办等工作人员微信群以及电话通知。由于政府平台讯息量太大,不特别关注难以及时获取。微信群及电话通知局限性大,且不符合规范。科技局虽在2018年建成了科技大数据云平台,并投入使用,但是信息采集录入不够完整,点击量及浏览率较低。
三、审计建议
(一)科学规划核算科技专项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江宁区科技局应会同财政部门科学规划核算区科技专项资金的规模,根据现今科技创新发展趋势尽快修订各项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加大区级资金投入,达到省市资金配比的需求。杜绝在科技资金中无依据提取管理费和超限额支付项目资金行为。
(二)加快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健全评审机制
江宁区科技局应加快推进专家评审库的建设,健全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咨询机制,促进科技项目评审的权威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完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质量。
江宁区科技局应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重点项目的建设、绩效进行实时***管理,规范信息发布、考核结果公示程序,提高公共服务平台的公信度,为科技创新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江宁区科技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江宁高新区、麒麟街道及时进行了整改。
(一)未及时拨付的科技专项资金262.97万元问题,涉及单位江宁区科技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江宁高新区、麒麟街道在整改期限内已经拨付完毕。
(二)江宁区科技局对于无依据提取项目管理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修订完善了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
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