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江宁商务商贸发展集团轮出区级储备粮粳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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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南京江宁商务商贸发展集团:
你单位《关于轮出区级储备粮粳稻的请示》(宁商集团〔2019〕132号)收悉。该批粮食轮出后,实物库存总量和分品种库存量比例符合区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请轮出所属粮食集团南京浒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4库10号仓2018年生产的500吨粳稻。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对轮出的粮食进行质量安全检测,严禁不符合粮食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该批粮食轮出后,经区发改委组织空仓验收合格方可组织轮入。轮入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南京市江宁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于2019年9月17日前同品种、同库点保质保量完成轮入。
此复。
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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