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环字〔2018〕49号关于责令靖西市恒隆矿业有限公司对有关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的通知
靖环字〔2018〕49号
关于责令靖西市恒隆矿业有限公司对有关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的通知
靖西市恒隆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湖润镇人民政府前往你公司开展2018年散、乱、污综合整治执法行动时,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一、厂区内有锰矿石粉露天堆放;
二、未建设雨水沟、雨水收集池和废水收集系统、沉淀池等;
针对你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我局职能权限,现责令你公司完成以下整治工作:
一、立即停止生产,待完善相关设施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必须按照要求将锰矿石粉规范入棚,清理整理厂区,规范厂区生产环境;
三、按要求建设雨水沟和雨水收集池,并对雨水沟和雨水收集池进行三面光硬化;
四、建设废水收集系统、沉淀池,并进行三面光硬化,防止废水直排影响外环境;
五、保证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以上整治任务,并以书面的形式将整治完成情况(包括整治前、后对比照片)汇报我局。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