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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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五批秦淮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秦文字〔2018〕25号)精神,在传承人自愿申报、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区文化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和研究后确定的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项,拓展项目1项,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文化为魂、科学保护的理念,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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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3:04: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