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南京国家广告园5栋一楼辅楼食堂项目承租运营
招标单位: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承租类
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京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南京国家广告园5栋一楼辅楼食堂项目承租运营(招租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2021061001
2、项目内容:南京国家广告园5栋一楼辅楼食堂项目承租运营;
3、项目起步价:本招商项目投标单位租金以2.4元/平方米/天为基数,计租面积为1865平方米(投标人应当充分踏勘,有异议应当在投标前提出,一旦投标即视为对面积、房屋现状无异议),租金最终以中标价为准,由中标单位根据1865平方米向招标人缴纳租金。项目租期为5年,扶持期、租金递增最终以投标文件为准;
4、项目实施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国家广告产业园05栋1层辅楼;
5、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6.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金额为272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2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应采取银行网银、电汇等形式交纳;
6.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00***********003186
6.4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投标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向招标单位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如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投标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第二章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在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注册成立期限不得少于10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超过5年以上运营管理经验,且运营项目累计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可隐藏敏感信息);
5、投标人须承诺近5年的运营管理项目未发生过重大消防安全事故、群体纠纷、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须提供由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本项目后,在招标人辖区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并依法缴纳税收(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其他说明
一、项目名称:南京国家广告园5栋一楼辅楼食堂项目承租运营。
二、场地现状:南京建邺高新区南京国家广告园,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本次项目作为食堂运营招租的载体,建筑总面积约1865平方米,建筑内场地现状为简装交付,投标人一旦投标即视为认可并接受场地现状。
三、租赁期限:租赁周期为5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
1、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场地免租期以中标单位投标函为准,前三年租金平摊收取。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每季度向招标人缴纳租金费用,按照1865平方米(详见附图)*中标租金*天数进行结算(费用缴纳以转账、支票、本票等形式,不接受现金),中标人与其引进的商家签约一年一签,租金收取方式最高不可超过季付。
3、本项目所述租金均不包括物业费用和水电费用等。关于物业费用和水电费用等,另行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权利、义务以物业合同的约定为准。物业费按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水电费按物业公司通知交纳。
五、投标报价要求
各投标单位在不低于2.4元/平方米/天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投标人投标租金为底租价得25分;投标人在底租价基础上每递增0.02元得2分,最高得10分。中标后,中标人以中标价为准收取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六、总体要求
1、本项目由中标单位统筹负责落实就位,根据其经营需求自行设计及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由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审核通过),中标单位必须按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租金。
2、本项目在运营期间,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监管、管理,同时本项目服务运行过程中涉及物业服务事项、内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气、网络费、物业、停车、公共能耗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中标单位所有宣传方案及宣传内容须报招标人审批过后方可实施,若未经招标人确认擅自发布招租信息,对招标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人将直接解除合同。
4、本次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非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由于中标单位擅自转包、分包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安全要求
1、本项目设计装修必须符合现有场地的消防等安全要求,如在运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在项目运营期间,中标单位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并应确保房屋安全,如有损坏,中标单位安排相应人员负责修复并恢复原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予以赔偿。
3、中标单位在装修过程中,造成空气中有害物质超标(有害物质包括甲醛、氨、苯、二甲苯及总挥发物等)、房屋设施遭受破坏等情况致使受到影响或被要求赔偿的,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中标人若装修过程中有电量增容的需求,中标人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增容,增容费用、施工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退出机制
1、合同期满或招标人解除合同时,中标人归还该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收购或补偿中标人自置的分隔、装修或任何设施,房屋的装潢及添附物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可移动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搬运,如中标人自行放弃则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不可移动、添附的部分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2、合同期满或招标人解除合同时,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结清所有本项目服务运行过程中涉及物业服务事项、内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气、网络费、物业、停车、公共能耗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九、特别说明
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未按约定期限签约,招标人有权废标。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保证在招标人辖区内依法进行缴纳税收,且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注册资金标准成立新公司、子公司,同时缴纳税收。
3、投标人在投标时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标后可冲抵部分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1发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视为放弃;
1.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递交至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研发总部园01栋2楼第五会议室;联系人:王妮 联系电话:159****5819;
1.5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01栋5楼50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招标编号”或“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及技术标需分别单独密封,在密封文件封面上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并加盖公章,各为一正四副(附电子档)。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在http://www.njjy.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申请人关注;请各申请人领取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资格预审准备,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申请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87788895(南京市建邺区高新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办)
注:请各报名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招租的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按以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报名。
***:
1、商务标投标函
2、技术标投标函
3、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