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红山街道河长制工作分工的通知
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红山街道于2017年6月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工作。因人员变动,现对街道“河长制”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如下:
一、街道总河长:
唐承武 红山街道工委书记
徐 锴 红山办事处主任
二、社区河长:
董秀娟 红山社区书记
黄必桥 藤子社区书记
从 蓉 北苑社区书记
葛珊珊 月苑社区书记
游晓兰 阳光嘉园社区书记
三、“河长制”办公室人员:
主 任:李光华 红山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桂旭光 城建城管中心副主任
王 军 城建城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梁明轩 城建城管中心协理员
赵智伟 城建城管中心协理员
“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城建城管中心。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河长制”的开展和运行工作。对上承接区水务局,对下承接涉河的社区水务工作。
(联络人:梁明轩,025-85363082)
中共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街道工委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