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获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称号
在9月19日召开的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暨现场观摩交流会上,江苏与天津、湖南、河南一起,被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称号。
2017年9月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启动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实施意见》《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办法陆续出台。建设“一库一网一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设联合奖惩模块、红黑名单管理模块、信用评价考核模块,网站设信用审查、信用报告、信用异议和批量查询等服务功能,直接向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普通群众提供服务。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创新应用,将评价结果积极运用于招投标市场、扩大经营项目、经营权延续、新增运力、表彰奖励、品牌创建等方面。有序开展超限超载联合奖惩,运营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格、道路运输企业和重点营运车辆运行轨迹和违法行为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共用。
会上,我省“苏北运河诚信船舶过闸制度”作为创新应用典型案例进行了交流汇报。苏北航务管理处通过航闸智能运行系统为过闸船舶建立诚信档案,对过闸船舶进行自动评分评级,并根据评级提供差异化服务。该创新做法得到与会同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