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LN202****50060 | 大东区和睦路黎明一街古田和睦城小区3号楼东侧垃圾转运站恶臭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6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区城管局环卫部门到和睦路黎明一街古田和睦城小区3号楼东侧垃圾转运站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垃圾转运站是转运周边居民生活垃圾的中转环卫设施,日转运量约10吨,收运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在垃圾装卸、压缩过程中,作业地面及垃圾残液坑槽有异味。 | 基本属实 | 大东区城管局环卫部门要求该转运站立即对箱体及设施设备,特别是作业地面及排污坑槽进行重新彻底清洁消杀,已于2021年4月17日完成。 大东区城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要求辖区内垃圾转运站严格按照环卫作业导则规范作业,规范管理。加强垃圾转运站作业地面及设施的消杀清洁,做到随脏随洗,车走站净;及时清除排污坑槽内垃圾和污水,保持排污坑槽内下水通畅,最大限度减轻异味对居民的影响。2021年7月13日,大东城管局对编号D2LN202****50060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该台站严格按照垃圾转运站管理规范作业,现场无明显异味。 | 无 |
2 | D2LN202****10054 | 大东区取意街和甘泉路交叉口徐记炭火锅东侧有一垃圾排放站,垃圾异味、垃圾污水严重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2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环卫部门到甘泉路垃圾转运站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垃圾转运站是一座垂直压缩式垃圾收集站,是承担转运周边居民生活垃圾的中转环卫设施,日转运量约15吨,工作方式为室内作业,收运工作时间为12个小时。4月18日液压零件损坏,压缩设备无法使用,临时采用压缩车在室外装卸压缩垃圾的收集方式,在垃圾装卸、压缩过程中,地面有垃圾异味、垃圾残液污水扰民。4月22日,设备已维修完毕。该压缩站已对室内室外作业地面进行重新彻底清洁消杀。 | 基本属实 | 大东区城管局要求辖区内垃圾转运站要加强管理,及时维护设备,将严格执行环卫作业导则规范作业。加强作业地面及设施的消杀清洁,做到随脏随洗,车走站净;及时清除站内的垃圾和残液污水,保持排污设施通畅,最大限度减轻异味对居民的影响。2021年7月12日,大东城管局对编号D2LN202****10054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该台站严格按照垃圾转运站管理规范作业,现场无明显异味。 | 无 |
3 | X2LN202****10045 | 大东区东建街东北大马路至工农路区间绿化带严重受损,黄土裸露,扬尘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2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到东建街(东北大马路至工农路)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由于车辆乱停乱放,导致绿化带受损,黄土裸露。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3日,大东区城管局绿化科迅速联合区交警大队对违规停放在绿化带里的车辆进行清理。对该处绿化带存在的多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播撒早熟禾草籽并覆盖草帘,保证草坪尽快生发,实现裸露地面的绿化覆盖。截至5月6日,播种工作已完成。同时,对绿化带安装防护设施,防止车辆进入绿化带。大东区城管局、区执法分局、区交警大队将加强对周边车辆的管理和宣传,告知市民应爱绿护绿,遵守相关绿化法规,禁止车辆进入绿化带侵绿毁绿。2021年7月13日,大东城管局对案件编号X2LN202****10045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裸露地面已进行绿化覆盖,绿化带已安装防护设施。 | 无 |
4 | D2LN202****10083 | 1、大东区机校街洮昌花园西门南侧20米废品收购站的废品垃圾异味扰民。 2、机校街59号楼下下水井管道堵塞,粪便外溢,异味扰民,已持续两个月之久。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2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北街道到洮昌花园西门南侧废品收购站、机校街59号进行现场调查。1.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北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为沈阳市大东区维勇旧物收购中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210104MA0URNCA22。因废品胡乱堆放、长时间疏于清理,因此造成卫生环境较差,产生异味扰民情况。2.大北街道工作人员到机校街59号现场后,立即打开下水井盖进行深入排查,开盖后发现井内污物多,水位较高,存在外溢的可能性。大北街道早在3月15日就接到过居民反映机校街59号发生粪便外溢的情况,并多次进行下水井清淘、疏通工作。但因机校街59号楼属于老旧小区,排查工作存在一定难度,最终确定小区的出户井至市政主井的排水管线填埋较浅,导致下水的水位偏高,污水不能顺利排出,所以易发生堵塞。 | 部分属实 | 1、2020年4月23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废品收购站经营者约谈,要求旧物回收站进行全面清理。同日,已全面清理完毕。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旧物回收行业的清理整顿。经执法人员现场回访复查,目前该地址已无经营行为,目前处于关门状态。 2、4月22日,大北街道对机校街59号三个出户井和所联通的市政外井进行清掏和疏通,重新铺设出户井至市政井的管线,并对此区域路面进行清洗。截至4月26日,清掏、疏通以及管线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 5月2日经复审,案件现场无反弹,下水井管道堵塞和粪便外溢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 无 |
5 | D2LN202****30061 | 大东区望花中街万城小区居民自来水泵房从2014年至今,无人进行设备维护,导致自来水管线有漏点,自来水混入下水管道的污水,无法饮用。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4日,大东区政府组织二台子街道办事处、市水务集团大东分公司、区卫健局、区房产局到万城小区进行现场调查。 该小区由辽宁城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开发建设,2013年11月入住。因开发商未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等手续,导致小区居民的生活用水设施未移交给市水务集团。 经调查,泵站共7台水泵设备,其中5台因故障无法使用,另外2台在用水泵存在漏水问题。自来水管线无漏点,未发现自来水管道与污水混合的情况。 区卫健局和市水务集团大东分公司分别采集水质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8日,大东区政府召开协调会,经研究,由大东区政府对损坏的水泵给予维修和更换,清洗蓄水箱,清洁水泵站,全部工程5月30日已完成。二台子街道办事处、大东区房产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万城小区二次泵站日常管理里由沈阳瀚仁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已建立水泵站管理长效机制,对蓄水池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洗,每半年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出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 无 |
6 | D2LN202****30072 | 大东区望花中街万城小区居民自来水泵房从2014年至今,无人进行设备维护,导致自来水管线有漏点,自来水混入下水管道的污水,无法饮用。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4日,大东区政府组织二台子街道办事处、市水务集团大东分公司、区卫健局、区房产局到万城小区进行现场调查。 该小区由辽宁城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开发建设,2013年11月入住。因开发商未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等手续,导致小区居民的生活用水设施未移交给市水务集团。 经调查,泵站共7台水泵设备,其中5台因故障无法使用,另外2台在用水泵存在漏水问题。自来水管线无漏点,未发现自来水管道与污水混合的情况。 区卫健局和市水务集团大东分公司分别采集水质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8日,大东区政府召开协调会,经研究,由大东区政府对损坏的水泵给予维修和更换,清洗蓄水箱,清洁水泵站,全部工程5月30日已完成。二台子街道办事处、大东区房产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万城小区二次泵站日常管理里由沈阳瀚仁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已建立水泵站管理长效机制,对蓄水池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洗,每半年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出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 无 |
7 | D2LN202****20026 | 大东区观泉路2期4-6号鹏飞汽车修理部废油污染路面,且噪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3日,大东区政府组织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东执法大队到观泉路2期4-6号鹏飞汽车修理部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沈阳市大东区鹏飞汽车修理部经营范围:汽车修理服务、汽车配件零售。但因店面空间太小,现场不具备机动车维修条件。店内存放一台扒胎机、店外人行道(硬覆盖)路面上发有轻微油渍,店主承认,曾经实施过汽车维修业务,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并立即将油渍清洗干净。 | 基本属实 | 2021年4月23日,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东执法大队向沈阳市大东区鹏飞汽车修理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待条件符合标准后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再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东执法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沈阳市大东区鹏飞汽车修理部再违规发生车辆维修行为,将对其责令停业整顿。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无 |
8 | X2LN202****20011 | 大东区观泉路274-6号鹏飞汽修厂占道修车,油污污染路面,噪声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3日,大东区政府组织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东执法大队和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执法分局到观泉路274-6号鹏飞汽车修理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本案件与第17批次案件(受理编号:D2LN202****20026)为重复案件。曾存在过占道修车,产生噪声、路面油渍现象。2021年4月23日,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东执法大队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后,鹏飞汽车修理厂一直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也未发现占道经营行为,路面油渍已被及时清洗。 | 基本属实 | 2021年5月4日,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对鹏飞汽车修理厂违规占道修车行为立案调查处理,对该修理厂依法做出了罚款人民币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 | 无 |
9 | D2LN202****90015 | 大东区东望北街金地檀悦1期小区正前方空地无覆盖,堆放建筑垃圾,存在扬尘污染。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30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前进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小区正前方空地无覆盖,堆存约1000立方米建筑垃圾。 | 部分属实 | 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清运建筑垃圾,同时采用地面洒水的方式防止二次扬尘污染。5月3日已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5月4日已完成裸露空地绿网覆盖工作。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此地块监管,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1年5月、6月、7月都对该点位进行了复查回访,该点位已被绿植覆盖,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 无 |
10 | D2LN202****10016 | 有人在大东区毛旺路山水文园小区至八棵树驾校马路边堆放六七车泥土,扬尘污染。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2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前进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大东分局到山水文园小区现场调查。 经查,毛旺路山水文园小区至八棵树驾校马路边确实堆存约300立方米建筑垃圾及泥土,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 属实 | 5月2日,大东区城市管理局立即组织环卫部门清理建筑垃圾及泥土,5月3日已清运完毕。 前进街道办事处将履行路长制职责,做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按各部门职能进行处理。 市行政执法局大东分局将加大违法排放行为打击力度。 2021年5月、6月、7月都对该点位进行了复查回访,该点位未发生反弹。 | 无 |
11 | D2LN202****70056 | 大东区观泉路260-4号楼的辽北断桥门窗店、新源铝塑门窗店在生产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8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台子所到观泉路260-4号楼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辽北断桥门窗店、新源铝塑门窗店为无照经营,有铝塑门窗加工工具,存在加工行为,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属实 | 2021年4月19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台子所执法人员对两家无照经营行为的业户的经营地点进行取缔。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管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经复查,案件无反弹,该地址已无上述业户。 | 无 |
12 | X2LN202****10017 | 1.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的油烟管道虽设置了油烟净化装置,但一直未运行,早午餐期间油烟直接排放,污染严重,影响南侧盛京小学师生身体健康。2、沈阳市大东区长顺巷空港雅居南门对面居民楼下的多家门窗加工点,加工期间噪音扰民。2017年和2018年,举报人曾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此次中央督察组进驻,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要求业主停止加工并搬离设备,举报人认为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虚假整改。3、大东区现存多家废品收购站,临街占道收购废品,随意排放污水、乱丢废弃物。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2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东执法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1.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食堂操作间位于三楼,油烟经南侧楼体外烟道排至5楼房顶平台,属高空排放,排口朝东,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采集油烟排放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2.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大东区长顺巷空港雅居南门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对面居民楼下共有11家铝塑门窗相关网点,均为销售点,从事铝塑门窗展示、销售及售后服务,未发现铝塑加工设备和现场加工行为。2017年和2018年接到信访案件后,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严格要求铝塑门窗经营单位按照许可项目经营,不允许从事超范围加工行为,原有加工 设备均全部搬离。2018年至今,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狠抓后续监管,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案点进行***巡查,未发现问题反弹,不存在突击检查,虚假整改问题。 3.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发现废品收购站确实存在污染环境和店外经营的现象。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对全区82家废品收购站进行排查,发现位于大东区大什字街97-1号、大东区万泉街12号、大东区园东巷18-3号三家旧物收购站存在占道收购废品和随意堆放杂物的违规行为。 | 基本属实 |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食堂立即将烟道排口由东向改至无居民和单位的北向,并加强管理,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器,做好记录,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避免出现扰民问题。4月14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烟道排口整改。 2021年7月28日,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X2LN202****10017案件进行现场复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不存在直排情况。4月14日排烟方向已改变,烟道口已由东向改至北向,盛京小学位于南向。 2021年4月12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安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被举报点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业户加工行为,现场也未发现有大型铝塑门窗加工设备。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关于建立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受理案件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不定时***巡查该案点,防止案件反弹。 1、2020年7月9日,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通告》,并张贴到各废品收购站点显著位置。对无照经营的旧物回收站点进行重点打击,依法责令停业,并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无照经营回收站点进行查封,坚决取缔。为长效保持整治效果,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了《再生资源旧物回收电子监管地图》,对全区旧物回收站点进行动态监管,并联合区城管局,坚持“疏堵结合、常态长效”的整治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垃圾分类号召,探索建立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常态长效机制。由大东区引进的宋氏集团和净绿环保两家正规垃圾分类公司,按照“两网融合”的思路,依据“七统一、一规范”的建设标准和垃圾分类工作“四分三化”的推进标准,对有意向和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规范,改造成旧物回收与垃圾分类相结合的“环保屋”,引导再生资源从业者加入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对现有无证无照回收企业和站点进行转型升级。在今后的工作中,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构建公众参与的长效管理及监督机制,切实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站“脏、乱、差”问题,为大东居民营造更加整洁干净、便捷舒适的文明生活环境。 2、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于4月13日、15日,分别对三家旧物收购站占道收购废品和随意堆放杂物的违规行为,下达了《辽宁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存在问题,因三家收购站是首次存在违规行为,本次对其免于行政处罚,如再次发生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截止2021年4月15日,经大东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检查及复查,该3家旧物收购站违规行为已经改正。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加强了对全区旧物收购站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收购站因存在店外收购废品和随意堆放旧物等违规行为给居民带来的不便。截至目前,大东区执法分局对旧物收购站已经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并对新出现存在违规的5家旧物收购站进行了处罚。 | 无 |
13 | X2LN202****90015 | 沈阳市大东区横街至五中一段路的居民楼楼外的显示屏过亮,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0日,大东区政府责成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到达大东区横街至五中一段路进行现场调查。 根据《沈阳市城市夜景灯饰建设管理规定》第五条和《沈阳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横街至五中一段路的商户设置亮化牌匾是合法且明确要求设置的。 只是其中韦德教育、名师家教、百时教育、世和教育、博学教育、智华教育六家教育机构的牌匾相对较亮。 | 属实 |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参照以前处理同类问题的做法,本着服务于民的执法理念,要求六家教育机构适当调整牌匾亮度,并沟通协调其提前关闭发光源。 目前,六家教育机构中已有百时教育、名师家教、智华教育3家单位完成了亮度调节,亮度已经变暗,其他3家单位继续履行承诺每天21:00前关闭发光源。 一段时间以来,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加强了对该区域的监督检查,在历次的巡查中,六家单位都能较好地履行承诺,并有3家完成亮度调节。 | 无 |
14 | D2LN202****70113 | 大东区东站街15号楼前二、三十米处在建204医院新园区,施工砍伐了20多棵松树。且新院区离居民区太近,未来会对日常生活造成影响。举报人曾向大东区政府反映,却未处理。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8日,大东区政府组织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东站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1、有3棵榆树被砍伐,是建筑工人王某因施工所致。 2、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7号),规定的医院建筑主体与东侧居民楼间距为25米、与南侧居民楼为35米,符合《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条)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对楼间距的最低要求(与东侧居民楼间距应≥16.9米,与南侧居民楼距离应≥18米)。如后期建设完成不满足规划核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3、2020年1月6日起,东站街道、蓝山社区及区信访局接到过居民相关投诉,立即组织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反映的事项面对面地进行了答复,并告知信访人该建设项目依法审批,手续完备。 | 部分属实 | 2021年4月19日,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对204医院新院区建筑项目擅自砍伐树木一案立案调查处理。依据《沈阳市绿化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王某停止侵害,按照砍伐株数的十倍补植树木,并按照砍伐树木价值五倍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罚款已缴纳。树木补植已于4月22日在区绿化办的监督下完成。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将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核实,并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政策解答工作,同时秉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东站街道会对204医院新院区的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引导居民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 目前,大东区执法分局、大东自然资源分局、东站办事处已加强了对案发现场的监管,经过上述单位对案件的复查,未发现有违规问题存在。 | 无 |
15 | D2LN202****40008 | 沈阳市大东区轩兴四路富利尚悦居小区西南侧小广场,有很多商贩露天烧烤,烧烤油烟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5日21:00,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现场未发现商贩露天烧烤情况,之前也未接到过相关问题投诉,通过向周边居民调查了解,小广场周边曾经有商贩进行露天烧烤的情况。 | 属实 | 2021年4月25日开始,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每天采取定点巡查、延时值守的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截止目前,该区域再未出现过有商贩进行露天烧烤的情况。 | 无 |
16 | D2LN202****50001 | 沈阳市大东区轩兴四路富利尚悦居小区西南侧小广场,有很多商贩露天烧烤,烧烤油烟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5日21:00,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现场未发现商贩露天烧烤情况,之前也未接到过相关问题投诉,通过向周边居民调查了解,小广场周边曾经有商贩进行露天烧烤的情况。 | 属实 | 2021年4月25日开始,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区执法分局每天采取定点巡查、延时值守的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截止目前,该区域再未出现过有商贩进行露天烧烤的情况。 | 无 |
17 | D2LN202****00057 | 大东区新生三街加油站对面的隆捷汽车修理厂,占道修车和喷漆,影响居民通行,且异味噪声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1日,大东区政府组织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执法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隆捷汽车修理厂经营范围为三类汽车维修,汽车维修业务已在交通部门备案。现场未发现喷漆工具、喷漆行为和喷漆痕迹。经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执法分局检查,现场未发现有占道修车和占道喷漆的行为,但路面存有修车残留的油渍。店主承认曾有占道修车行为,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基本属实 | 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大东执法大队要求该厂按照维修备案当中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2021年5月2日,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执法分局对隆捷汽车修理厂违规占道修车行为立案调查处理,依法罚款人民币0.3万元。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执法分局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目前,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东执法分局和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加强了对该修理厂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经过复查,未发现投诉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18 | X2LN202****70009 | 大东区莲花街11号楼2单元门楼下下水井返水,异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8日,大东区政府组织长安街道及莲花社区到莲花街11号楼2单元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无下水井返水情况。长安街道莲花社区曾于2021年4月22日接到居民反映此地点下水井堵塞返水问题。4月25日,完成下水井疏通及地面清洁工作,现在下水井已经恢复正常功能。 | 基本属实 | 长安街道莲花社区曾于2021年4月22日接到居民反映的此地点下水井堵塞返水问题。4月25日,完成下水井疏通及地面清洁工作,现在下水井已经恢复正常功能。 为确保此区域排水持续畅通,4月29日长安街道莲花社区对11号楼4个单元的排水管路及下水井进行彻底疏通,清淘,吸污,同时加强日常网格员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长安街道及莲花社区将持续关注社区内下水井情况,发现下水井堵塞返水问题,及时解决。 | 无 |
19 | D2LN202****60023 | 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223号风和日丽小区223-2号楼西侧周边的绿化草坪和树木被物业私自砍伐铲除,并改成停车位,导致小区内扬尘污染严重。 | 沈阳市 大东区 | 2021年4月7日,大东区政府责成大东区房产局到风和日丽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并向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人员了解以往情况。通过调查,风和日丽小区未出现树木被砍伐现象,但是部分绿化草坪存在破损,是小区业主私自将车辆停放所致。 | 基本 属实 | 2021年4月7日,大东区房产局现场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对破损区域进行绿化补植,恢复小区原有绿化状态,防止扬尘污染。当天下午,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对草坪裸露区域进行了草籽播洒补植,在周围加种绿篱,并张贴公告,要求居民按位停放车辆,禁止乱停乱放。大东区房产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21年7月1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60023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小区内扬尘污染问题没有反弹情况。 | 无 |
20 | D2LN202****90022 | 沈阳市大东区瑞府家园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地下一层,华瑞供暖公司的二次加压泵供暖期24小时运转,2020年11月份经过环保局和第三方公司检测,分贝超标,降噪措施不合格。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0日,大东区政府责成大东区房产局到瑞府家园小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20年11月,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曾接到该问题投诉,并委托第三方公司到现场对声源进行噪声检测。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暂无居民楼内水泵等附属设备噪声声级限值相关标准,因此,检测人员未对检测结果是否超标作出评价。大东生态环境分局依据《民法通则》规定进行现场调解,要求换热站落实隔音降噪和设备减震等整改措施。截至2020年12月,换热站完成隔音板安装以及水泵避震喉安装。由于我市供暖期已于3月31日结束,换热站水泵已停止运行,大东区房产局4月10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 | 基本属实 | 在接到反映“瑞府换热站噪音扰民”的诉求案件后,大东区房产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华瑞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提前进入“三修”工作状态,对瑞府地下供热泵房设备以及减震喉、隔音板进行了彻底检修、排查、修复;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施工工作。具备办结条件。2021年6月30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90022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降噪施工已经全部结束。 | 无 |
21 | D2LN202****00092 | 沈阳市大东区国瑞瑞府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地下室,换热站机器24小时运行产生噪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0日,大东区政府责成大东区房产局到瑞府家园小区2号楼、3号楼之间地下室进行现场调查。由于2020年11月接到过居民投诉,有噪声扰民现象,换热站于2020年12月安装隔音板,并对水泵安装了避震喉。此次现场调查,由于供暖期已于3月31日结束,无法确定是否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基本属实 | 在接到反映“瑞府换热站噪音扰民”的诉求案件后,大东区房产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华瑞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提前进入“三修”工作状态,对瑞府地下供热泵房设备以及减震喉、隔音板进行了彻底检修、排查、修复;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工。具备办结条件。2021年6月30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00092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降噪施工已经全部结束。 | 无 |
22 | D2LN202****00053 | 沈阳市大东区国瑞瑞府小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的地下室,换热站机器24小时运行产生噪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0日,大东区政府责成大东区房产局到瑞府家园小区2号楼、3号楼之间地下室进行现场调查。由于2020年11月接到过居民投诉,有噪声扰民现象,换热站于2020年12月安装隔音板,并对水泵安装了避震喉。此次现场调查,由于供暖期已于3月31日结束,无法确定是否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基本属实 | 在接到反映“瑞府换热站噪音扰民”的诉求案件后,大东区房产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华瑞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提前进入“三修”工作状态,对瑞府地下供热泵房设备以及减震喉、隔音板进行了彻底检修、排查、修复;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工。具备办结条件。2021年6月30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00053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降噪施工已经全部结束。 | 无 |
23 | D2LN202****30084 | 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风和日丽小区223-4号2单元门附近堆放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两年来一直无人清理,影响生活环境。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4日,大东区政府责成大东区房产局及小区办到风和日丽小区223-4号楼2单元附近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2单元附近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堆放。4月9日曾清运过一批居民装修的建筑垃圾。 经细致排查,2单元对面20米左右环保屋的后面与院墙间约50cm夹缝中发现有部分残土及住户放的树枝汽车轮胎等物。 | 基本属实 | 大东区房产局立即要求物业公司对残土、树枝轮胎等进行清理清运。截止4月16日中午清理工作已经全面结束。 大东区房产局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杜绝堆放垃圾现象。大东区房产局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21年7月1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30084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小区内堆放垃圾问题没有反弹情况。 | 无 |
24 | D2LN202****40074 | 大东区工农路风和日丽小区223-4号2单元门前环保屋北侧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一直无人清理,影响生活环境。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5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区房产局及小区办到风和日丽小区223-4号楼2单元附近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单元对面20米左右环保屋的后面与院墙间约50cm夹缝中发现有部分残土及住户放的树枝汽车轮胎等物。 | 基本属实 | 大东区房产局立即要求物业公司对残土、树枝轮胎等进行清理清运。截止4月16日中午清理工作已经全面结束。大东区房产局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杜绝堆放垃圾现象。大东区房产局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21年7月1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40074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降噪施工已经全部结束。 | 无 |
25 | X2LN202****50054 | 大东区国瑞城瑞府小区地下室供暖换热站在供暖季全天24小时噪音扰民。举报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6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区房产局到瑞府家园小区进行现场调查。本案件与第4、5批 案件为重复案件。由于我市供暖期已于3月31日结束,换热站水泵已停止运行。经查,2020年11月,曾接到过市民投诉,2020年12月,换热站已完成隔音板安装以及水泵避震喉安装。 | 基本属实 | 4月16日晚,大东区房产局供热办、华瑞供暖公司及当地社区对曾经反映噪音的住户进行了走访,共同探讨了解决办法。在接到反映“瑞府换热站噪音扰民”的诉求案件后,大东区房产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华瑞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提前进入“三修”工作状态,对瑞府地下供热泵房设备以及减震喉、隔音板进行了彻底检修、排查、修复;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工。具备办结条件。2021年6月30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X2LN202****50054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降噪施工已经全部结束。 | 无 |
26 | D2LN202****70052 | 大东区东建街国瑞瑞府小区2号楼和3号楼之间的换热站设备运行时噪声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9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房产局再次到瑞府家园小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本案件与第4、5、10批案件为重复案件。 由于我市供暖期已于3月31日结束,换热站水泵已停止运行。2020年11月,曾接到过市民投诉,2020年12月,换热站已完成隔音板安装以及水泵避震喉安装。 | 基本属实 | 在接到反映“瑞府换热站噪音扰民”的诉求案件后,大东区房产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华瑞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提前进入“三修”工作状态,对瑞府地下供热泵房设备以及减震喉、隔音板进行了彻底检修、排查、修复;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工。具备办结条件。2021年6月30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70052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降噪施工已经全部结束。 | 无 |
27 | D2LN202****70114 | 大东区东建街国瑞瑞府小区2号楼和3号楼之间的换热站设备运行时噪声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9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房产局再次到瑞府家园小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本案件与第4、5、10批案件为重复案件。 由于我市供暖期已于3月31日结束,换热站水泵已停止运行。2020年11月,曾接到过市民投诉,2020年12月,换热站已完成隔音板安装以及水泵避震喉安装。 | 基本属实 | 在接到反映“瑞府换热站噪音扰民”的诉求案件后,大东区房产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华瑞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沟通,提前进入“三修”工作状态,对瑞府地下供热泵房设备以及减震喉、隔音板进行了彻底检修、排查、修复;已于2021年6月30日完工。具备办结条件。2021年6月30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70114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现场降噪施工已经全部结束。 | 无 |
28 | X2LN202****70047 | 大东区工农路223-4号2单元门前有堆存大量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8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房产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本案件与第8批及第9批为重复案件。在223-4号2单元门前未发现堆存垃圾,环保屋北侧部分残土、树枝、轮胎等已于4月16日清理完毕。 | 部分属实 | 大东区房产局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杜绝随意堆放垃圾现象。大东区房产局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21年7月1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X2LN202****70047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小区内堆放垃圾扬尘问题没有反弹情况。 | 无 |
29 | D2LN202****10040 | 大东区工农路风和日丽小区西大山北侧3米左右的绿化草坪被物业公司铲除,改成停车位,导致刮风天扬尘污染严重。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2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房产局到风和日丽小区进行现场调查,不存在草坪改为停车位的情况。通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人员了解,小区曾有过私家车辆乱停乱放,导致草坪破损,产生扬尘污染现象。 | 部分属实 | 大东区房产局要求物业公司要规范管理,杜绝车辆违规停放现象。 此处已播撒草籽,并加装围栏,但因此地地下为化粪池,影响到草籽生长,未达到预期效果。为了达到更好的绿化效果,原草坪改为栽种树苗,已于4月24日完成。 大东区房产局也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21年7月1日,大东区房产局对编号D2LN202****10040案件现场进行复查回访,经复查小区内扬尘问题没有反弹情况。 | 无 |
30 | D2LN202****70098 | 沈阳市大东区204附近的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每天航空发动机试车时,有航空煤油的味道,2020年向沈阳12369和沈阳市12345反映过,转到大东区环保局办理,至今未解决。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8日,大东区政府责成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黎明航发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在厂区、厂界、居民区有轻微异味,航空煤油味为航空发动机试车过程中产生所致。该试车台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验收。4月8日,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试车台工作期间对厂界进行无组织废气浓度的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2020年大东生态环境分局通过12369环保热线、12345市民热线平台总计收到16件反映黎明航发公司异味问题的投诉。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均第一时间与市民沟通,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确有轻微异味。大东生态环境分局选择试车较为集中的时段,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厂界、居民区废气进行检测,均符合排放标准。针对市民投诉,大东生态环境分局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大东生态环境分局与黎明航发公司多次召开研判会议,商讨解决方案。 | 基本 属实 |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责成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协调车台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车台废气处理可行性研究。同时,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采取多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1年7月12日,大东区生态环境分局对D2LN202****70098号案件进行现场复查。经复查现场未发现异味。 | 无 |
31 | D2LN202****00025 | 沈阳市大东区锦园路锦绣花园小区18号楼2单元504室是黑化工点,白晚不定时在居民区内生产化学品(22点至次日早5点生产 情况较多),气味刺鼻,且提炼物品时产生的噪音扰民。2018年11月13日左右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1日,大东区政府组织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大东分局、津桥街道办事处联合到大东区锦园路22号(锦绣花园小区18号楼)2单元504室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处房产房主为孙某某,建筑面积为61.87平方米,于2017年6月9日购入该处房产,房屋自带装修,并居住至今,期间未租借他人居住使用过。现场未发现生产设备、生产迹象及提炼化学品产生异味。通过走访社区网格员、同层相邻住户等进行了解,他们均表示未发现18号楼2单元504室进行生产加工使用、生产有气味刺鼻且提炼物品的化学品,小区内也未发现此类情况。2020年8月28日,大东生态环境分局曾接到反映此问题信件,并第一时间到现场勘察,结果为举报情况不属实。经核查,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大东区未接到该项举报。 | 不属实 | 2021年7月12日,大东区生态环境分局对D2LN202****00025号案件进行现场复查,现场无黑加工点。案件不属实。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 无 |
32 | X2LN202****30030 | 大东区146号东建街与工农路交叉路口西北侧一院内盛鑫安汽车修理部,在喷漆过程中,废气直排。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4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东建街2号盛鑫安汽车修理部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店面积约100平方米,原为红酒经销处。该商户承租后,于2021年3月底开始装修,目前,处于安装设备阶段,现场无喷漆房,未发现喷漆行为和废气直排现象。 | 部分 属实 | 大东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商户生产经营中不得非法擅自进行无组织喷漆作业,要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坚决查处。2021年7月28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X2LN202****30030案件进行现场复查。现场没有喷漆工具、喷漆行为和喷漆痕迹。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 无 |
33 | D2LN202****70049 | 大东区富强社区黎明航空发动机厂每天晚上排放废气,异味扰民,且不定期卸货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8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黎明航发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在厂区、厂界、居民区有轻微异味,航空煤油味为航空发动机试车过程中产生所致。4月18日,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试车台工作期间对厂界进行无组织废气浓度的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经现场调查,厂区东北角正在进行职工食堂改造工程,目前铺设沥青路面。食堂改造工程计划于5月10日竣工,期间存在偶有装卸货产生噪音的情况。 | 基本属实 |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责成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协调车台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车台废气处理可行性研究。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企业于每日8时-20时进行食堂改造作业,同时加强施工作业管理,装卸货物过程中轻拿轻放,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1年7月27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D2LN202****70049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经复查现场未发现异味。2021年5月9日该单位食堂改造已竣工,已不存在装卸货噪音问题。 | 无 |
34 | X2LN202****80060 | 大东区城建东逸花园D1和F1居民楼前有一违法变电站,距离居民楼13米,无环评手续,噪音和辐射污染严重。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19日,大东区政府组织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和国电沈阳分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大东区城建东逸花园D1和F1居民楼前存有一66KV变电站,是全室内变电站,室内电气设备全部接地,变电站站房外墙无电气安全距离问题。按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100KV以下的变电站免于管理,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分别在昼间、夜间对变电站的噪声、辐射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 不属实 |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2021年7月28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X2LN202****80060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现场未发现问题。案件不属实。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 无 |
35 | D2LN202****20028 | 大三元洗浴歌舞厅厨房设在大东区北洮昌街8-2号(原洮昌街道办事处土地中心二楼),油 烟及排风机噪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3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洮昌街8-2号大三元串吧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单位厨房操作间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属无组织排放;厨房操作间有两个排风扇,4月24日,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排放标准。 | 基本属实 | 2021年4月24日,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业整改,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对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行政处罚5000元。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021年7月28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D2LN202****20028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经复查该单位厨房操作间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设备属于正常运转状态。该单位罚款已缴纳。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 无 |
36 | D2LN202****20010 | 大东区望花北街冰英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院内印刷厂没有环保设施,环评手续,刺鼻气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3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大东区望花北街冰英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院内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1、沈阳市金通印刷制版厂2021年3月初迁入该地,存在异地经营行为,并已开始试运行。2、生产车间有两台印刷机、两台制袋机,无环评审批手续,没有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有轻微异味。 | 属实 | 1、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官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立即停止经营行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十五日内改正。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沈市监发〔2020〕1号)第1项规定,对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免罚制度,未给予处罚。目前,该业户处于停业整改状态。 2、2021年4月23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沈阳市金通印刷制版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规范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取得环评手续后,根据环评要求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完成后方可投入生产。对该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对企业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万元,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8万元;对企业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 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D2LN202****20010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经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查,截止目前现场巡查未发现案件反弹,未产生新的举报投诉。2021年7月29日,经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复查该单位锁门无人,现场未生产。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 无 |
37 | X2LN202****30078 | 大东区先进街10号沈阳东基气体集团有限公司窑炉炭化车间,生产时产生大量烟尘、烟气,异味扰民,夜间生产时噪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4日,大东区政府组织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大东区先进街10号沈阳东基气体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东基气体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辽沈工业集团,已于2014年停产,厂房于2020年已整体出租给国营东北机器制造厂,2020年7月,国营东北机器制造厂将部分闲置厂房转租给沈阳日升吸附材料厂,窑炉炭化车间为沈阳日升吸附材料厂生产车间。现场检查,沈阳日升吸附材料厂未开始生产,设备进行过调试,夜间不生产,无环保审批验收等相关手续;车间有铲车一台、碳化机一台、4吨天然气锅炉一台、冷却水箱3组、生物质燃烧机一台、削片机一台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除尘器处理,通过30米烟囱有组织排放。 | 基本属实 | 4月25日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规范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取得环评手续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对该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 2021年7月29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X2LN202****30078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经复查此地该厂已不存在,厂房已拆除。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 无 |
38 | X2LN202****80053 | 大东区新东二街5-2号9门邵汇大虾饭店常年异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4月29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区房产局到大东区新东二街5-2号9门邵汇大虾饭店进行现场调查。该店二层门市楼上无居民,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设备属于正常运转状态,排烟口位于二层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采集油烟排放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排放。经现场查看,该店后门门口,小区院内有一下水井曾经于4月22日出现堵塞冒水情况,脏水有异味,4月23日,园区物业立即对堵塞处实施了清淘处理,并对现场进行了清扫。 | 基本属实 | 大东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店加强管理,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器,做好记录,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避免出现扰民问题。大东区房产局要求 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及时做好园区内各项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2021年7月28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X2LN202****80053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经复查该店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未发现异味问题。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2021年6月4日,大东房产局对编号X2LN202****80053案件现场进行复查,下水井已无返水现象。 | 无 |
39 | D2LN202****00010 | 大东区洮昌街8-2号大三元串吧,厨房猛火炉噪声及油烟异味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1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洮昌街8-2号大三元串吧进行现场调查。本案件与第17批次案件(受理编号:D2LN202****20028)为重复案件。经查,该单位厨房操作间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5月1日,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在猛火炉使用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油烟、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排放标准。 | 基本属实 |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器,做好记录,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避免出现扰民问题。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021年7月28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D2LN202****20028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经复查该单位厨房操作间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设备属于正常运转状态。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 无 |
40 | X2LN202****60022 | 大东区文官街轩品福食品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非法开采地下水,生产污水直排,且使用燃煤锅炉,烟尘扰民。 | 沈阳市大东区 | 2021年5月7日,大东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到文官街轩品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企业2019年8月份开工建设,后因资金、疫情等原因停工,2020年3月重新开工建设,2020年9月建成。但未投入生产,目前从事豆制品批发业务。经调查,厂区已接入自来水管网系统,所有用水均使用自来水。该企业租用此厂房时,已有一眼地下井,2020年3月自行封填。5月11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企业对已封填井体实施了挖掘,未发现非法采水情况,并按要求重新封填。该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有一台2吨燃气锅炉和1套污水处理设施,未发现生产污水直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大东生态环境分局5月8日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规范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取得环评批复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该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0.7万元。区农业农村局要求企业严格按要求对井体实施封填,杜绝非法 开采地下水行为发生。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2021年7月28日,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对编号X2LN202****60022案件现场进行复查。经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复查该单位未生产,环保手续办理中,罚款已缴纳。案件无二次举报,未发现反弹。 2021年5月25日,大东区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对编号X2LN202****60022案件现场进行复查,该企业已按要求将水井封填,不存在非法采水情况。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沈阳市、或大东(市)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大东区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881002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