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一)党工委办公室:负责街道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工会、妇联等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街道信息报送、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诉求平台、保密、节能、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城市管理科: 负责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红十字会、绿化及防灾减灾、爱国卫生教育宣传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民事调解、人民群众来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社区建设指导科: 负责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日常工作、指导社区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干部考核、选配、奖惩、管理、岗位培训、老龄等工作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科: 负责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劳动力资源管理、劳动就业、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
(七)社会事业科: 负责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青少年教育、民间组织管理、残联等工作
(八)经济服务中心:负责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统计,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九)安监中队:负责辖区内的三防、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对外服务窗口地址:
1、长安社区:沈阳市大东区凯翔二街10-1号西侧
2、民航社区: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3、滂江社区:沈阳市大东区航空西路3号1门
4、园中社区:沈阳市大东区航空西路3号2门
5、东胜社区: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36-1
6、江东社区:沈阳市大东区莲花街长顺二巷55-3号
7、军航社区: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5号
8、莲花社区:大东区凯翔一街47号
对外窗口部门负责人:
1、长安社区:张妍
2、民航社区:薛莹
3、滂江社区:田淑艳
4、园中社区:李冬梅
5、东胜社区:李玲
6、江东社区:刘伟
7、军航社区:王凤华
8、莲花社区:张占环
办公电话:
1、长安社区:84342578
2、民航社区:88294125
3、滂江社区:24351170
4、园中社区:24338683
5、东胜社区:24351169
6、江东社区:81763120
7、军航社区:24332097
8、莲花社区:24322412
主要职能和服务流程: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组织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和居民公约。发展集体经济,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倡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做好治安防范和对劳动改造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三)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残疾人保障、青少年教育、扫盲教育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和支持居民移风易俗、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团结互助。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