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解决皇姑区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登记的建议(第124号)答复
委员姓名:高成华
建议内容: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进一步加快解决沈阳市历史遗留项目购房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问题,切实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沈阳市人民政府成立“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区政府负全责的管理体制。此项工作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为此皇姑区人民政府成立“皇姑区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解疑办”)负责解决皇姑区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已出售商品住房不能正常办理产权证问题。
一、皇姑区近三年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办理产权证的情况
2018年共14个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住宅项目,共7035户,已下发解遗文件准予办证5427户。2019分三批次先后下发了解疑办证文件,第一批共1个开发建设项目,共53户,已下发解遗文件准予办证53户;第二批共1个项目,共2287户,已下发解遗文件准予办证2287户;第三批共7个项目,共5246户,已下发解遗文件准予办证5246户。2020年第一批共7个项目,共2880户,未下发解遗办证文件。
二、皇姑区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我区历史遗留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主要是开发商不诚信经营等原因出现的经济纠纷问题,如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而出现的施工方不配合提供竣工验收手续问题、申请办理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等致使后续配套建设资金不足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导致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为购房人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一)皇姑区历史遗留解疑办证项目“越办越多”的问题突出,只重视解疑办证工作,忽视追究开发建设单位责任的问题。据初步统计,我区的解疑办证项目出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政府解疑工作虽然解决了多数百姓住房办证问题,但在某种程度上间接助长了部分开发商“占政府便宜思想”,反映出政府监管缺少、追责机制不完善。
(二)开发建设单位因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将部分可售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方式为其债权人提供担保后继续对外出售房屋,出现了“一房二卖、一女二嫁”现象,进而将不是实际购房人的名单上报区解疑办,影响了实际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及办证需求。
(三)开发建设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拒绝将与其存在物业、水电纠纷等问题的实际购房业主名单上报区解疑办,此举违背了政府为购房百姓办理解疑办证的初衷,竟成其“保护伞”,严重影响了该部分实际购房业主的办证权益。
(四)按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2016年年底,我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对应土地需一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再单独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我区部分解疑办证项目中,区解疑办未全面核查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登记等限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导致区解疑办虽然下发了解疑文件,不动产登记机构仍不能为购房业主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引发一系列信访问题。
三、加快解决皇姑区历史遗留项目的基本建议
(一)边办证边追责,明确追责程序,构建工作机制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先办证、再追责”的工作原则,将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与追究开发建设单位违规问题分开处理。明确追责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建立“开发建设单位及实际投资股东黑名单制度”,督促其诚信开发经营,使其不敢弃、不能弃,加强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等方面管理力度,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合法购房业主的权益。
(二)建立沟通联动机制
区解疑办负责全面核查解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及实际购房业主的购房情况,积极建立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机制,依法依规积极推进解疑办证工作,认真核查房屋的实际销售、居住使用等情况,做到精准解疑。
(三)简化解疑办证流程
便民高效,合理设定解疑办证范围和准入条件,最大限度简化办证要件及程序,建议区解疑办制定由实际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解疑办证常规模式,避免开发商单方“设卡”,进一步明确解疑办证条件,力争解疑办证项目具备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
承办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侯建民
联系电话:86056278
办复情况:
高成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皇姑区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登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沈阳市解决历史遗留项目办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对已纳入解遗范围的项目已形成“一单两方案”,其中解决后续工作安排方案已报送市城建局,由市城建局协调各职能部门出具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二、区解遗办针对已纳入解遗范围项目的房屋登记明细,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信息进行比对,确保不出现“一房二卖、一女二嫁”现象。
三、针对开发建设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作为、不配合、乱作为等现象。区解遗办将协调司法、公安等行政部门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维护业主正常办证权益。针对确实不履行责任的项目,区解遗办将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项目业主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避免开发商单方“设卡”。
解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及实际购房业主的购房情况,区解遗办将积极建立与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机构、法院、开发企业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机制,依法依规积极推进解疑办证工作。
感谢您对皇姑区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2021年 6 月 10 日
撰稿人:董晨兵
审核人:张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