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半年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皇姑区新成立企业户数3347户,同比增长88.66%;个体户登记3937户,同比增长11.9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622户。迁入企业127户,比去年同期增长67.11%;办理股权出质4户,融资额达到2300万元。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5件,被担保主债权金额3051.36万元。
全局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6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2件,已全部办结。受理投诉举报2349件,已办结2254件,95件正在办理当中,办结率达96%,满意率98%。核审一般行政处罚案卷37件,受理行政处罚听证申请1件,行政复议2件。
二、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
1.出台制度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了《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企便民服务15条》和《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整治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切实打造尊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蓬勃发展。
2.多措并举方便企业办理业务。继续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截止目前共办理207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85.34%。推广免费邮递营业执照业务,实现“不见面登记”。开展“一证零表”登记工作,目前已办理1***件。制作咨询二维码,有效解决一次性告知问题。
3.启动新版营业执照换照和新版申请书更换工作。今年1月1日起,各服务窗口印制换照操作流程、指派专人指导企业自助更换新版营业执照。
4.小作坊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改革。对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按照《告知承诺操作手册》当场办理许可证,小作坊业户按照《审批机关的告知》内容达到条件,当场签署《小作坊许可审批告知承诺书》并发放小作坊许可证。要求监管人员在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承诺内容不符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5.超额完成“个转企”工作。召开“个转企”联席会,确定转企重点,截止目前共完成个转企指标101户,超额完成个转企阶段指标。
6.完成个私协会换届工作。选举了以张西明为沈阳市皇姑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会长、史宏宇为沈阳市皇姑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的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将更好为皇姑区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1.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按照省市部署,今年为食品安全建设年。召开区食安委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第一阶段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及小食品安全建设工作都已经按照要求开展并进行了总结,目前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肉类食品安全、蔬菜安全、面制品和淀粉制品安全及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建设工作。
2.进行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沈阳市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食品药品领域执法情况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清单》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共查12个方面存在问题,经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条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按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其中有7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其余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最晚6月底能够整改完毕。
3.持续开展创城工作。将创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继续督促市场主办方做好农贸市场创卫工作,印制并发放了4000份卫生管理制度和4000份禁烟标识以增强“三小”业户的创卫意识,将生鲜超市、早夜市按照农贸市场标准进行管理,保证创卫工作无死角、无遗漏。始终没有放松食安城创建工作,结合市里最新区县创城工作清单及皇姑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创建责任,继续开展创建工作,同时注意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持久性,确保创城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
4.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9个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组织虚假宣传、虚假交易、重点领域广告、保健食品、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违规直销和传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展整顿老年健康“体验店”专项行动,组织现场宣传和咨询13个场次,现场参与公众2000余人次,制作发放《一封信》及相关宣传册5000余份,在各社区科普宣传站开展健康及保健品相关知识讲座28场次,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400余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2次,排查涉及皇姑区域电商平台5个。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720余人次,检查各类“保健”市场生产经营场所1100余户,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32次,查办案件21件。目前,“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已转变为常态化工作。
5.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建设工作。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全覆盖检查,巩固整治建设成果;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加强春季开学期间、高考期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含外购用餐行为)及其周边餐饮单位大检查工作,严防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共检查中、小学校53所,涉及61家经营主体学校食堂。开展中小学校外托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保持持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完成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98批次,其中,抽检76批次,合格率达100%;风险监测22批次。确保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信息录入率达到100%;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7.强化餐饮单位质量提升。实现了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100%张贴《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卡》、100%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了持证餐饮单位(含小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率100%,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以上社会餐饮单位等重点单位量化等级优秀率不低于30%。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到94%以上,持续保持持证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对辖区8家养老机构、25家建筑工地、8家医院食堂等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实现重大活动及集体聚餐承办单位量化等级优秀率不低于90%。
8.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开展节令性食品、肉制品、校园周边、小食品等食品专项整治10余次,共排查食品经营单位(含保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432户、食品冷库1户、食品生产企业8户、小作坊4户,约谈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9件。
9.针对非洲猪瘟和H7N9疫情开展防控工作。完成全区动物的强制免疫工作,强免率达到100%,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发放6张《强制免疫合格证》。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以及大型商超等猪肉销售量较大的经营场所进行严格监管,对区内4家食品生产企业每天收集使用猪肉进货日报表上报。对我区一家生猪定点屠宰场驻点检疫,截止目前,接受检疫申报144次,检疫屠宰生猪2303头,开出检疫合格证明80张,检疫生猪产品313.1吨,检出有害动物产品630公斤。对于病猪和有害动物产品全部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1家肉制品生产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处1期,对肉制品产品进行区级监督检验5批次。
10.推进食品网格化监管模式。运用“沈阳食药”APP,对食品“三小”开展监督检查,基本形成巡查重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核查反馈和考核评价的全过程逻辑闭环。
(三)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努力维护安全的市场秩序
1.打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百日攻坚战”。针对辖区节假日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和冬季气候特点,突出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有效防范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并签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承诺书,截止目前170家单位完成自查并签订承诺书。
2.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对集中采购药品质量、疫苗质量、非列管药物等开展药品专项检查10余次,对重点地区170家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44家企业下达了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完成药品抽样42批次。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6次,完成医疗美容机构的全覆盖检查,检查生产企业5家、经营企业57家、医学美容机构7家、医疗机构44家。
3.加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ADR和MDAE监测工作落实到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病例186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36例。开展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单位信息的报送和检查体系组建工作,共上报4家机构。
4.积极开展网络经营监管。完成省局二批次定向监测数据核查判定工作,核查判定网站1941个;排查“保健”市场涉及皇姑区域电商平台5个。
5.积极开展打击商标侵权专项行动及受理商标侵权投诉。建立皇姑区商标储备库,指导制定品牌创建方案,开展了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打击商标侵权专项行动2次,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工作,整理报送驰名商标及商标国际注册梯队有关资料。
6.建立户外广告动态监管数据库。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回放,发现违法广告4件;做好广告发布单位排查登记工作,开展广告媒体监测工作;按照“分级登记、分级监管”的原则,为5户广告发布单位办理了广告发布登记;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目前未发现情况。
7.稳步推进年报工作。结合窗口登记,宣传年报工作,结合创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强化年报工作,结合黑名单管理,强化年报工作,截至目前,企业年报率已达51.18%。
8.实施企业分类监管。按照企业准入、信用、行业、许可证等情况划分不同类别,依托大数据监管,采用“网上巡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9.强化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完善档案、摸清底数,督促许可证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提高企业自律意识。目前,共受理许可证企业提交自查报告7份。
(四)加强监管服务,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1.相继组织开展了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3月15日当天,以大润发超市(皇姑店)门前广场为中心会场,区局、区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现场进行了集中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接待消费者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向辖区内大润发、家乐福等8家商业企业颁发了“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倡议活动示范单位”牌匾。同时,全区11个市场监管所和各消协分会在辖区内的其他多处场所也共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集中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全区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9件、消费者咨询9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册(份)。
2.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参加了省、市局统一开展的“3.15”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集中销毁行动,我局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339盒,货值2.744万元。
3.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检。开展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燃气热水器和灶具、儿童和学生用品、落后产能、重点工业产品和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6个专项检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与省、市局联合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督抽样26批次,涉及儿童玩具、童鞋等8类产品,企业14家。
4.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市场,先进个体工商户”表彰大会。对5家农贸市场,6家街路市场以及113户个体商户进行了表奖,肯定了过去一年的创卫成绩,鼓励业户将创卫标准常态化,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5.做好散煤替代工作。截止2019年3月31日,全区共完成1308户居民散煤替代,配送型煤:621.15吨,圆满完成2018—2019取暖季散煤替代阶段性工作。
(五)加大保护引导,营造提升的发展环境
1.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成国家局要求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查办工作;4月20日至26日开展以“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申报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主体备案,20多家企业已备案成功。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企业开展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落实卓越绩效模式试点工作。开展2019年第一批沈阳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落实征集2019年度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确定3家重点企业为对标对象。
3.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落实价格监管、价格认定职能整建制转隶,做好市场价格监控,进行明码标价检查,共抽查22家,下达提醒告诫函20份;将乐购超市黄河大街店、以及昆山路大润发超市做为我区明码标价工作的试点单位,推动我区明码标价工作的全面开展。完成价格认定案件78件。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三次召开局党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紧密联系自身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讲问题、多找原因、多谋发展,认真查摆,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整改落实。
2.召开了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会上认真总结了2018年的全局的党风廉政工作,查摆了存在的问题,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了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出勤表,要求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列入纪律考勤考核。紧紧围绕市场监管的中心任务,丰富党课内容,组织党员参观了“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参加“支部风采”演讲比赛、参加周六周日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开展了“优化环境作表率,推动振兴当先锋”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使“三会一课”由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让党员在平等参与中受到教育。
4.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传达学习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学习“******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讲话”和《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学习贯彻条例、坚强战斗堡垒、服务全面振兴”的大讨论,要求每名同志都对照检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
5.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进行党支部及支部班子调整,配齐了支部书记,强化了主体责任。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轮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能力。
6.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切实加强了“小个专”领域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个体私营业党委认真指导非公支部党建工作,组织非公支部工作例会3次,解决非公党支部提出的工作问题6个,组织参观党员教育基地1次,拟发展党员3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季度工作安排和建议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还存在着个别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对问题的处理能力不足、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不能很好的适应APP监管的要求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要全面落实《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企便民服务15条》,做好“个转企”工作,努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形成为企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对照《沈阳市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食品药品领域执法情况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清单》认真整改,结合创城工作要求,开创食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商标广告合同网络市场监管。
四是加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对“三小”行业进行规范治理,继续跟进沈阳市散煤信息普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是围绕涉民、涉企重点领域,配合市局开展价费专项治理。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入开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通过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六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紧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理论宣讲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局干部的综合素质。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责任编辑:孙颖